“多功能”地下室隐患重重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上世纪末开始,大量外来人口进入北京,其中很多人租住在地下空间里,同时很多地下空间被层层转租,权属关系复杂,加上群租人员拥挤、管理薄弱,安全隐患日益凸显。

11月28日中午,在大红门服装批发市场旁的海户屯小区北区11号楼地下室,一间烟雾弥漫的房间内,批发商陈小东、赵淑芳夫妇刚吃过午饭,陈小东打开饭桌旁的房门,拿着扳手开始卸下钉在墙上的铁制货架。妻子赵淑芳转身回到狭窄的厨房,清洗午饭后的餐具。

5年前为囤货方便,他们租下了这处面积近100平方米的地下室,作为居所兼仓库。一间客厅,两间卧室,外加一厨一卫,经夫妻二人的改造、陈设后,既能住人、又能存货。

通风性极差的地下室里,新衣服的味道夹带着塑料的刺鼻味弥漫在每个房间。这样的商户,在小区地下室里至少有20家,几乎都没有安装消防设施。

类似这样集吃、住、仓储一体的地下室,同样存在于北京很多地方。早在2011年5月,北京市法制办对《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进行修订,其中将地下空间分为三类:由民防部门管理的人防工程、由住建部门管理的普通地下室(地下储藏空间)、地下室,其中前两种都不能散租住人。而《办法》明确规定,非居住用途的普通地下室禁止开办商品批发市场、出租及开办旅店、幼儿园、医院等。

根据《办法》,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活动或作为居住场所的条件包括:符合防火规定、无危险构件、有通风系统或空调装置、有防倒灌设施、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不设置上下床等。修订后的《办法》同时规定,禁止改变地下汽车库的实际功能。

“地下空间被违规改造后,隐患是显而易见的。”华南理工大学郑方辉教授认为,不管是从消防隐患还是从堵塞应急通道的情况上来看,相关的管理部门应该进行预防性管理,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中央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徐伟认为,地下空间工作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目前尚不完善,导致多头管理、交叉操作、职能重叠现象频发,甚至出现职能空白区域。

“北京城市地下空间面积巨大,但与此相对的是政策和规划还缺乏成熟体系,而且实际也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他认为,城市地下空间长效治理机制应建立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体系,能有效整合目前分散孤立的开发利用模式和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管理体制机制。北京应按照调查、评估、规划、管理、立法的总体框架,将地下空间纳入资源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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