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26日电(汤琪)近日,曾发生过“老虎咬人”事件的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再曝出两起游客违规事件。一边是园区反复强调游客游览要求,一边是游客危险事件不断曝出,为何经历“血的教训”后,野生动物园内的游客违规事件仍屡禁不止?

野生动物园频曝游客违规事件 教训深刻为何屡禁不止

2017年7月22日下午,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区内,有儿童反复多次探出车顶窗,几乎露出了半个身体。事件曝光者供图

八达岭动物园连发游客违规开窗、投食事件?

园方证实!

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老虎伤人事件,致一死一伤。后经北京延庆区政府调查后,结果明确,受害人赵某未遵守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被虎攻击致伤;其母救女心切,未遵守规定下车,被虎攻击致死。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就在这件惨剧发生的一年后,今年7月23日,多家媒体报道称,7月22日上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马来熊园,有网友拍下游客因喂熊而被熊扒住车窗的视频;同样在22日,在东北虎园区,有两名儿童反复多次探出汽车天窗,其中一个孩子几乎露出了半个身体。

7月25日,园方向中新网记者证实,这两起事件确有发生,都被园区内的巡逻车即时发现并制止,两起事件持续时间短,未造成人员受伤或车辆受损。

目前正值暑期游览旺季,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办公室主任刘维世告诉中新网记者,园方已加派人手,加大巡视密度,增加了更多的安全疏导人员,具体到每个园里,都增加了一部巡逻车。

近年,发生在动物园的游客违规事件屡屡发生。据媒体报道,今年6月,三名游客为了逃票,从长沙野生动物园后山翻越,结果误入老虎放养区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今年年初,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内,一名男子翻越围墙进入虎山的活动区,被老虎发现后咬死。

有观点认为,尽管总有“血的教训”出现,但现实中,心存侥幸的人依然前仆后继、一往无前,一次次冲撞国人的常识与良知。这也表明,中国社会有必要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杜绝任何形式的“例外”“法外”和“规范之外”。

野生动物园频曝游客违规事件 教训深刻为何屡禁不止

资料图:2017年3月19日上午,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有游客在猛兽区下车。爆料者供图

像监护未成年人一样监护游客?

针对在动物园内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法律法规一直以来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日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解释称,这意味着,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自己对损害结果没有过错,是不承担责任的,这是法律规定的。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要求,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是什么样的?是要像一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状态吗?我觉得恐怕不是。”曾参与编撰《中国现行动物保护法律汇编》的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早些年发布的一份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中,明确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以野生动物园为例,首先要设定游客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不能是精神不正常、没有判断能力和辨别能力的状态。”安翔解释说,如果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他对于野兽的危险应当默认有一种自知,在这样的自知基础上,作为动物园方面,应通过标识、提示等措施,让游客清楚明确,在动物园的哪个区域,如果开窗、下车,将有生命危险。

安翔表示,如果游客没有按照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常识开展游览活动,这是类似于自杀、自残的行为,这种行为不是单方面一味要求园方如何去遏制。

“难道要按照对未成年人监护的方式去监护所有游客吗?”安翔质问,他说,如果真是这样,对于绝大多数正常游览的人来说,游览体验会不会降到很低,整个社会的运行是不是被拉低了智商,拉低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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