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马桂莲:到现场实际上一共有12个人,其中11个是坐在一个烧烤桌上吃烧烤,还有一个自始至终没有跟这11个人坐在一起。
检察机关审查后发现,坐在边上的人名叫和顺,他和和荣松等人并不熟悉,只是其中一人的同事。
检察机关审查后发现,在双方矛盾还没有激化的时候,和荣松这一方十二个人中就有人陆续离开。
马桂莲:一开始是赵智的女朋友先离开,然后是和宇、李士豪(音)等四个人也离开,这个是在还没有激化矛盾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了。
五人先行离开,大厅里就剩下了和荣松等七人。检察机关审查后发现,在和荣松和另一名被告人杜澄两人拿着酒瓶去小林所在的包间时,一直坐在旁边烤火玩手机的和顺也离开了烧烤店。
经过对口供材料的审查,检察机关发现,当事双方的口供以及证人证言可以互相印证,确实只有六名被告人参与了打架。
民事诉讼已和解披露调解经过
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之后,被害人小琳向法院递交了一份附带民事起诉状。然而,距离提起诉讼不到3个月的时间,小琳就撤回了民事起诉。这是怎么回事呢?由于民事诉讼部分已经和解,这一部分的法律程序已经结束,因此我们的记者有机会采访到了主审法官,同时也采访到了案件的当事人小琳。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牛丽蓉:根据法律规定,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有权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在受理公诉案件以后呢,及时向本案的三名被害人告知了这些诉讼权利,被害人孙某还有张某放弃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董某于4月19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附带民事诉讼状中,被害人小琳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牛丽蓉:董某在附带民事诉讼里提了两个要求,第一是要求追究六个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第二是要求六名被告人共同赔偿。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在受理了小琳的民事诉讼后,也曾组织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当时分歧较大,后来小琳的律师,给出了专业意见。
被害人小琳:律师跟我分析,如果走法律程序,可能也就几万块钱,然后说给我的意见就是希望我的利益最大化,希望我的损失减轻到最低。
最终,经过考虑,小琳选择了接受律师的建议,作出让步,自行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7月5号,被害人小琳依法撤回了民事诉讼,并提交给法院一封刑事谅解书,与被告方达成和解。
法官表示,小琳的撤诉并不意味着六名被告人可以免除刑事责罚。
专家解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规定
法律上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着怎样的规定呢?为此,我们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的顾永忠教授。
顾永忠教授指出,被害人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由于种种原因撤回诉讼,这是公民的一项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当被害人向法院正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以后,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的全过程,他都可以提起撤回起诉的要求,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它是公民一项民事权利,包括实体上和程序上的,那么他可以提起他也可以撤回,法律上公权力一般是不予干预的,只要是完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这都是被害人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和解,有时候被害人能得到相对多一点的补偿,这对涉事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
顾永忠:如果通过法庭来审理她的附带民事诉讼主张的话,那赔偿多少,要有严格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特别是法律依据,她如果提的是不恰当的,过分的,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是不会支持她的,但是如果是她撤回起诉在庭外和对方去交涉的话,被告人愿意赔多少就是多少。
顾永忠教授介绍,撤回民事诉讼并不会影响检察机关继续对被告人的刑事犯罪进行追究。
顾永忠:对于刑事诉讼来说,对于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应不应当追究,不应该有影响。因为刑事诉讼是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决定的,当事人他是无权对于起诉还是不起诉,他发表意见行使权力的。
达成和解后,被害人撤回起诉,提交刑事谅解书的决定,对被告人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如果说他们在协议中达成了一定的共识,约定好对方给她赔多少钱,对方表示谅解,有了这样一个内容,把它提交到刑事诉讼中,法院会考虑到这种情况,有了这样一个书面表示谅解的协议或者谅解意见,提交到法院的话,会对法院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量刑的时候,会产生一些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