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女游客遭殴打案一审开庭 6名被告人受审
2016年11月,游客小琳和朋友在丽江一家烧烤店吃饭时,遭到邻桌的几名男子殴打。小琳将遭遇发布到网上后,引发舆论关注。今天,本案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这6名均不满25岁的年轻人,就是这起案件的被告人。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1月11日3时左右,被害人小琳、张某、孙某三人来到丽江市古城区一烧烤店包间内吃烧烤,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随后也到店里的大厅内吃烧烤。在双方各自喝酒过程中,被告人一方以学被害人小琳口音等方式对被害人一方进行无端挑逗、起哄捣乱,被害人一方对被告人一方的言行表示不满后,被告人和荣松、杜澄以敬酒为名对被害人进行挑衅并使用啤酒瓶对三名被害人实施殴打。最终,六名被告人将三名被害人打倒在地,和荣松与杜澄对三名被害人进行收集视频录像,并对被害人进行言语威胁,之后,六名被告人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小琳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二级,被害人张某、孙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微伤。
另外,被告人和荣松除了这起案件外,还涉及另一起2016年的故意伤害罪案,法庭也将一并审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和荣松等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肆意挑衅并殴打伤害他人,造成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和荣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的庭审中,被害人小琳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刑事诉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被告人家属、市民代表、媒体记者等共八十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上午庭审结束主要进行法庭调查
目前,上午的庭审已经结束,上午主要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针对案发当天的情况,一一对六名被告人进行了讯问。随后,公诉机关展示了部分证据。下午将继续开庭,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内容。
当事人讲述回顾案件来龙去脉
小琳说,2016年10月,二十多岁的她刚刚从老家辽宁只身来到广东,因为创业上遇到了一些挫折,再加上感情上的一些不顺心,小琳说,她想找个地方舒缓一下心情。
小琳说,她是第五次来到丽江,这次来,她结识了同在一个客栈的游客张某,以及客栈老板孙某。小琳回忆,2016年11月11日,也就是她来到丽江的第三天,她和张某来到酒吧聊天,期间还认识了邻桌一位来自佛山的小伙子阿铭。当天凌晨两点左右,四人相约去古城外的一家烧烤店吃烤肉。
小琳回忆,就在他们闲聊的时候,烧烤店又来了一拨客人。
被害人小琳:一共有十一个左右吧,反正他们陆陆续续来的,刚开始是来了五六个,后面也是来了五六个,差不多就是这个。点了多少酒也记不太清楚了。
小琳说,聊了没多久,阿铭就有事离开了。后来,她突然发现新来的那拨客人有人学她的口音说话。
被害人小琳:一直学我说话的都是一个人,当时我就有一种感觉,就感觉这个人怎么是这样子,我不知道他是调戏你怎么样,当时也没搭话。
小琳说,没想到,自己的忍让并没有让对方停止这种行为。
被害人小琳:他是很刻意的,当时他骂我,骂的挺难听就学我们东北说话的那种口音。我就说你是不是喝多了,什么意思?
被害人客栈老板:小琳就说,学我说话干什么,有意思吗?
小琳称,这桌人先是小声说了几句话,随后,就起身来到了他们的包厢里。
被害人小琳:学我说话那个男的,他就拿着酒瓶子站起来了,好像很冲动的样子一下站起来了。然后走到我们包厢门口。我感觉他张某是要走,因为他已经准备拿手机,刚迈出一步,学我说话那个男的,一个酒瓶子就砸到张某头上去了,我们当时就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