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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操作规程

1.“多证合一”的申报:企业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材料”;

2.申报材料的受理: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或商事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一窗受理);

3.申报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的,打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纸质营业执照,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一次办结);

4.“多证合一”执照的发放: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件或通过邮政速递(EMS)寄递,同时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一单速达);

5.公示共享: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多证合一”相关数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公示,并推送给浙江政务服务网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下载相关数据。各相关部门也可以在浙江企业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自行查询和下载相关信息;

6.变更和注销:由申请人统一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或商事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申请,操作流程与上述流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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