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1日,北海海事法院法官在防城港18号码头依法扣押希腊籍“APELLIS”轮。图为法警在船上张贴扣船令。 叶 枫摄
中越边界的北仑河畔,货船川流不息、人群络绎不绝,这里每天都是一片繁忙景象。2011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结合中越边贸纠纷不断涌现的现状,在边贸口岸成立了边民互市贸易区调解室。2014年3月,升格成立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多年来,该法庭共调解边贸案件249件,涉案标的额2500多万元。
驻边境巡回法庭是广西法院服务边贸经济,加强对外司法合作交流的一个缩影。2015年,国家将广西定位为“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广西各地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构筑全方位对外司法合作新平台,开展司法特色服务,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涉外案件
近年来,广西法院主动围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北部湾经济区,加强涉外民商事、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正确行使司法管辖权、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惯例、规范涉外案件审理程序、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投资环境。
2016年5月10日,北海海事法院审结的一起因非法留置船载货物损害引起的责任纠纷案,涉及巴拿马、马绍尔群岛、新加坡等国家,涉案标的额达905万元。
“本案涉及几个国家的当事人,且相互存在层层转租船舶、多方委托船舶代理的关系,对准据法的适用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给案件审理工作带来较大困难。”该案主办法官黄思奇至今还记忆犹新。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案件最终以调解圆满结案。“共商、共建、共享”的办案理念在此案中得到完美诠释。
据了解,仅2016年,广西法院审结各类涉外商事海事案件847件。其中,北海海事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一带一路”国家案件31件,涉及美国、英国、新加坡、越南等10多个国家,涉案标的额达5亿元,并有4个案件被选入“一带一路”海事海商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