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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迹象显示,“购租并举”正成为我国房地产长效机制的一部分,而培育长期稳定的住房租赁和销售市场,有利于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让更多百姓实现“安居梦”,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产生的作用也不言而喻。

5月19日,住建部公开《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从国家法律层面对住房租赁市场各个参与主体均进行行为约束,对租金、租期、承租人居住权利保障等方面均做出规定,以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据相关负责人透露,以“稳定租赁关系”为核心的这一《条例》有望年底正式出台。

  六市试点破解住房租赁痛点

而此前一天,江苏省住建厅下发通知,选择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等6个城市结合本地实际,在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等试点模式中,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试点工作。试点城市房产主管部门需在5月底前上报试点工作方案及专业化住房租赁试点机构(企业)名单。

记者注意到,这6个城市大多具有经济发展基础较好、人口导入较快、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等特点,房价上涨存压,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任务相对艰巨,住房租赁需求的保护和培育也尤为迫切。

据测算,我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其中以年轻人为主,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潜在的住房租赁需求庞大,但住房租赁市场当前存在诸多痛点。”江苏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缺乏专业的租赁服务和规模化的租赁机构,当前租赁市场存在的出租人强制驱逐承租人、单方面提高租金等情况,不利于住房租赁消费的培育和市场健康发展,“不少城市人口导入速度较快,租赁市场发展不健全就无法有效疏解房价上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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