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0日,医疗题材电视剧《外科风云》迎来大结局。随着剧情走势,此前有关医疗剧专业度的质疑声已经减弱,更多的声音放在了医患关系的讨论上。
有业内人士评价称,该剧真实反映了现实中的医患关系,每个人物故事背后,都藏匿着创作者对于缓和医患关系的诚意。
究竟该如何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患和谐?今年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提出,力争年内完成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立法工作计划特别提出将该条例修订的着力点,放在预防和处理医疗事故纠纷,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等方面。
不少专家对于修改后条例中的“预防”内容充满期待,认为该条例的修订有利于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缓解医患紧张关系,避免医患纠纷升级乃至恶化,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可以加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打造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条例部分规定不适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由国务院颁布,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事故报告、医院投诉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了医疗机构内部相关的规章制度等。
该条例实施近15年,很多规定存在与相关法律不一致或相冲突的现象。
北京丁王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国文,接触过很多医疗案件,他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们现在都是按照2007年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来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等规定已不再适用。
2015年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基础上,起草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替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送审稿与原条例相比有不少变化: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上增加了人民调解的渠道;借鉴国际上同行评价的通行做法,卫生行业对医疗事故进行认定,作为行政处理的重要依据;删除了原条例中医疗事故的赔偿部分内容,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并对医疗损害鉴定提出了原则性的方案等。
尽管送审稿相比原条例有不少进步和改善,但送审稿中的部分规定仍存争议。
“信息公开部分仍然不够细化,鉴定二元化问题依然存在,医疗纠纷非诉讼处理途径不畅,易引发‘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等不良现象。”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刘鑫指出,送审稿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