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4.问: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实施近10年来成效如何?

答:由于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和高等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各省高考录取率差距一直存在,少数省份之间差距明显,社会反响比较强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回应百姓期盼,教育部于2008年启动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

据统计,国家协作计划实施9年间(2008-2016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缩小了12个百分点,如果按在校生规模1万人折算,相当于为中西部地区增设了100多所普通高校,圆了100多万中西部地区孩子的大学梦。同时,考虑到这些地区人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教育部要求承担国家协作计划的省份,将计划主要安排在学费相对较低、资助更加完善的公办高校。

2017年,国家协作计划安排28.7万人,其中本科计划16.7万人、专科计划12万人,预计省际间录取率差距将进一步缩小。

5.问:国家协作计划是否会影响承担省份的考生考取中央部委高校的机会?

答:国家协作计划任务由地方所属普通本科和高职院校承担,不影响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投放到各省份的招生计划。2017年,教育部引导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适度增加本科招生规模;要求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本科招生总规模不少于去年,投放到各省的招生计划也不少于去年。

6.问:为什么要实施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答:促进城乡教育公平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由于城乡基础教育水平存在差距等多种因素,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考取重点高校受到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在《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明确改革任务,连续多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部署。

为落实中央要求,2012年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实施了重点高校定向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不断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渠道。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覆盖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招生计划由2012年的1万人增至2017年的6.3万人。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安排部分所属重点高校招生名额,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对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高校专项计划由以部属高校为主的重点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额,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五年来,上述专项计划累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27.4万人,初步形成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了城乡入学机会公平。2015年,中国科学院对专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评估表明这项政策适应我国国情,得到社会广泛认可,高校满意度达80%,学生满意度达90%,地方满意度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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