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0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负责人表示,2017年,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覆盖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招生计划由2012年的1万人增至今年的6.3万人。
以下为答问全文:
1.问:年度招生计划是怎样制定的?
答: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是以《高等教育法》为依据,由国务院授权设立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是国家对高等教育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构建合理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统筹国家区域和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供给,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每年的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计划总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根据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的五年、十年高等教育发展目标,结合国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安排建议,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执行。
国家安排分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总量时,重点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和入学机会、经济支撑能力和高校办学条件、区域公平和国家重大战略等一系列因素,每年各省高校招生计划随上述因素的变化动态调整。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权,自2016年起,教育部将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审批权下放到各地各部门,地方所属高校的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省实际自主确定,报教育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2.问: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包括哪几个部分?
答:从隶属关系看,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分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招生计划和地方所属高校招生计划。目前,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招生计划总数中,包括常规计划和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所属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中,包括省属高校招生计划(常规计划)和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省属高校招生计划(常规计划)主要用于保障本地考生高考录取机会。在自主协商的前提下,省际之间可以跨省招生。中外大学的成功经验表明,生源渠道的多样化,有利于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对提高办学质量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均有积极影响。
“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是国家专门安排给录取率相对较高、高教资源相对充裕省份的招生计划增量,在不降低本省高考录取率前提下,面向高考录取率较低且办学条件不足的中西部省份招生,是为促进区域入学机会公平实施的专项计划。
“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重点高校承担,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该计划包括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三个定向招生计划,目的是为促进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增加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
3.问:2017年招生计划安排有哪些特点?
答:2017年全国和分省分部门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安排,是在综合考虑教育“十三五”规划目标、考生入学机会和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等多方面因素基础上研究制定的。今年计划管理工作的总体考虑:一是继续统筹维护各地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各地高考录取率不降低。二是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确保省际录取率差距进一步缩小。三是适度扩大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规模,确保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人数进一步增加。四是引导中央部委所属高校适度增加本科招生规模,确保这些高校投放到31个省份的招生计划总量不降低或略有增加。五是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确保国家年度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得到更好落实。
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并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确保2017年预期政策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