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记者走进全国平安县——湖北荆门沙洋,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盛世和谐的优美画卷。这里,社会稳定,文明有序,平安建设硕果累累。

2005以来,沙洋县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2013年3月,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2013年以来未发生一起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重大案事件,“一感两度两率”测评连年位居湖北省前列。这些来之不易的成绩,浓缩了沙洋县破解平安建设难题的不懈探索。

小例会构建大平安

平安是民生之需,稳定是发展之基。从古至今,老百姓最大的愿望有两个,一个是富裕,一个是平安。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富起来的百姓更盼望平安。

 “多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平安既是“必需品”,又是“易碎品”。创平安不易,保平安更难。没有平安,就没有稳定的发展环境;没有平安,就没有和谐的社会秩序;没有平安,人民群众就没有安全感、幸福感。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推进平安沙洋建设,平安才是“耐用品”。只有用稳定‘第一责任’来保障发展‘第一要务’,才能为沙洋‘创新转型、后发赶超’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沙洋县委书记揭建平说。

沙洋县针对综治信访维稳与平安建设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全国率先推行“定期研判、常年排查、随时化解”的综治信访工作“123”例会制度,构建平安大格局。原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等领导对此做法作出批示,湖北省委办公厅《决策参考》《参阅件》两次予以刊发,经验在全省推广。

所谓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123”例会制度,即县委定期在每月底召开“1次”例会,分析研判全县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中心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的督办;镇定期在每月15日和25日召开“2次”例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分析研判辖区矛盾形势、研究落实工作任务、培训基层骨干;村定期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召开“3次”例会,听取信息员汇报工作,统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上报。

沙洋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事多人少”的新特点,将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复退军人和优秀年轻人作为重点对象吸纳,建立起2721名信息员队伍,起到治安员、调解员、宣传员、帮教员等作用,化事后被动调解为预防在前,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2013年,沙洋县拾回桥镇七里村10组村民黄康华提供劳务时受伤(被铁锹打伤眼睛),法院判决陈衍林等3人除去住院付的2万元外,再支付黄康华4.6万元,由于被执行人尹义伦、陈衍林家庭特别困难无履行能力一直没有执行到位,黄康华生活困难多次因执行不到位到县法院上访。2016年6月在拾回桥镇综治例会上,七里村治调主任反映报告此事,该镇迅速成立工作专班,针对该案的特点提出商讨,最终拿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通过三个一点(即法院执行一点、司法救助一点、政府帮扶一点)为黄康华解决实际困难,当年法院为黄康华执行了8000元,政府、法院、司法等部门帮扶13000元,余下的部分由尹义伦、陈衍林分3年偿还,每年偿还8000元,黄康华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同意结案。

该县自2009年推行此制度以来,信息员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5万余人次,上报有价值信息5300余条。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28件次,解决问题2945个,到县以上信访总量批次和人次较2007年分别下降49.5%和52%,形成干部管事多、群众信访少,干部操心多、群众纠纷少,干部入户多、群众上访少的良好氛围。

“综治协会”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不让小事变大事、不让民事变刑事、不让易事变难事、不让个事变众事,做到无事防有事。”

在全县农村建立“综治协会”,由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复退军人等“五老人员”组成,不占编制,不要报酬,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防范的群众性社会治安自治组织。村综治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按组数确定,每个自然湾选理事1-2名。 建立健全常务理事会议(每月一次)、月汇报例会(由村协会会长向镇协会汇报)、片会会议(每季度一次)以及现场会议等制度。明确协会会员“五员”职责,即当好宣传员、帮教员、调解员、信息员、监督员。建立农村综治协会章程,即“四项制度”:工作例会制度、排查报告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考评奖惩制度;“一个规定”即:协会调解矛盾纠纷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村规民约、社会公德、自愿平等进行。

2002年,五里铺镇杨集村党支部通过引导村里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复员军人成立了“五老”综治协会,就近及时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15年来,杨集村“五老”综治协会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自治,排查了不稳定因素500多件,调处各类村民之间的纠纷440起,制止民转刑案件5起。

杨集村属于漳河灌区下游。前些年,一到抗旱期间,群众为放水引发的矛盾不少,上游水好放不愿缴水费,下游担心缴了水费放不来水,为抢季节村与村之间、户与户之间甚至还大打出手。杨集村“五老”综治协会积极参与协调村民之间因放水而产生的矛盾。2016年春耕季节,杨集村二组李华齐、陈忠山、李泽清从漳河三干渠一分干放水灌溉农田,中途必须流经二组羊堰。羊堰虽为枯堰,但使用它的农户不愿意借用羊堰给这三个人过水,双方因此产生矛盾。杨集村“五老”综治协会成员李泽山闻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双方调解,李泽山通过拉感情、讲道理的方式,羊堰使用者同意让步,双方当场握手言和,当天晚上灌溉用水也顺利地留到农户责任田。有了杨集村“五老” 综治协会的参与,不但加快了灌溉速度,而且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因灌溉用水产生的矛盾明显减少。

今年以来,全县通过各村“综治协会”有效调处化解邻里、土地、用水、婆媳、婚姻等各类纠纷2852起,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马路杀手”变回“平安轻骑”

沙洋是一个农业大县,16.1万辆机动车中,摩托车有13.6万辆,一度成为“马路第一杀手”。据统计,2013年全县牌证保险齐全的摩托车仅有6.2万辆,2010年到2013年三年间,发生交通事故2600余起,死亡60多人,占全县交通事故总数的72.8%,事故死亡人数占68%以上。

“无牌无证无保险,出了事故赔不起钱,摩托车肇事往往伴随着赔偿难、处置难等问题,频频引起围堵机关政府等群体性事件。据统计,2013年以前群体性事件每年发生23起以上,成为我县平安建设中最突出的矛盾纠纷之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陈威说。

2013年,沙洋开始探索“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下发《沙洋县摩托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所有摩托车一律办牌、办证、办保险,各镇综治办人员与交警、保险公司员工进村入户、上门承保,最大限度地提高摩托车投保率。

“以前摩托车办牌办证要到县城,现在交警部门坐堂办证上门服务,真方便!”沙洋县高阳镇吴集新农村居民点,一位刚刚办完证的村民说。

吴集是该县摩托车整治工作试点之一,交警、保险、卫生等部门在此联合办公,设立交规、桩考简易考点,检车、保险、体检、办牌一条龙,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办理牌证和保险。此外,因为多数村民不会使用电脑,理论考试也将机考改为了试卷考。

沙洋还成立由镇到村、由村到组的摩托车管理协会,以掌握摩托车、驾驶人基本资料,同时督促车主办牌、办证、办保险。这些惠民机制的建立,消解了老百姓对办理牌证的抵触情绪;一系列保险预赔的案例,转变着人们对车险的认识。

“如果没有办保险,我肯定赔不起钱,整个家就完了!”后港镇新宏村村民唐兴权说,两年前他驾驶摩托车与人相撞造成对方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赔偿了25.48万元。

为提高事故赔付能力,沙洋与保险公司沟通,在以量保收益的基础上,摩托车主在依法购买120元的交强险后,可自愿购买91元保20万元的第三者险和100元保2万元的驾驶员意外险。如此,每辆摩托车只需缴纳311元保险费,即可获得34.2万元的保额,完全可以满足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需求。同时率先推行摩托车交通事故“先救治、先赔付、后补办手续”的人性化操作模式,全县摩托车交通肇事发案率明显降低、理赔力度明显增强,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上访闹事等不稳定现象明显减少。

2014年1月5日,朱某甲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106省道行驶至天门市多宝镇边湾村4组路段,将同向路边行走的三个行人朱某乙、陈某某、唐某某撞倒,造成朱某乙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以及陈某某、唐某某受伤,保险公司共计赔付28万元;由于肇事正三轮摩托车投保了摩托车保险,朱某乙家属因及时得到赔偿,化解了其家人上访闹事的行为,陈某某、唐某某更是因预先获得赔偿,抢救及时,身体已经痊愈,目前身体逐渐恢复;朱某甲也因获得谅解,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处罚,避免了出现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情况。

沙洋县4年“治摩”:符合手续的摩托车办证率达100%,保险承保率达95%以上;相比于2013年,今年摩托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下降近40%,没有发生一起因事故处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破解“武疯子”管控难题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素称“武疯子”,在全国都是让家人无奈、让邻人恐怖、让警方头痛的特殊人群。

由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突发性和不可预料性,极易造成无辜者群死群伤,社会危害性极大,这已成为当前社会治安管理的难点。沙洋县创新管理,在全县建立起党政主管、公安主抓、部门联动、社区跟踪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四位一体”管控新模式,彻底解决“无人管、没钱管”的难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沙洋县公安局副局长董赛华介绍,以前,沙洋县成立了一个由卫生、财政、计生、公安、民政、劳动保障、残联等部门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精神病人管控收治项目实施的领导与落实。但是,因为没有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一遇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时,这项工作就陷入“群龙无首”的境地,处置不理想,效果不明显。

而收治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最直接的需要就是钱,相关职能部门又无此项开支,病人家庭也一贫如洗,无力为之,最后导致收治管控精神病人工作难以开展。

为破解收治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瓶颈”问题,沙洋县政府出台了《沙洋县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方案》,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收治正式纳入全县创新社会管理范畴,从2011年开始,县政府每年拿出50万元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基金,“花小钱,办大事,保平安”。

在落实专项经费的基础上,沙洋县还在信息排查、治疗救助、管控防范等方面建立起有效机制。

在信息排查方面,由公安机关为主导,实行家庭自报、卫生部门备查、民警上门核实的形式,分门别类地建立每个病人档案。对排查发现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及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详细采集病人信息和照片资料,由卫生部门逐一建立健康档案,公安机关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

在治疗救助上,明确该县户籍或外省(市、自治区)流入本县且无亲属,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有可能发生暴力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收治对象,由监护人提出收治申请,无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和派出所提出申请,到当地派出所领取《沙洋县精神病人收治申请表》,经当地派出所、镇政府分管政法领导、县卫生局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逐一审批签署意见后,由辖区派出所派人协助监护人送到指定的沙洋心理病医院治疗。

对治疗完毕返家的精神病患者,由社区村组干部和派出所民警采取愈后回访跟踪管控措施,社区村组干部坚持每天一次电话询问了解情况,责任区民警坚持每周一次上门面对面探访,发现病人尚未完全稳定的,继续采取严格管控措施,并督促监护人按程序再次申请救治,直到病人病情完全稳定。同时,沙洋县实施 “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2016年对240名符合“以奖代补”政策对象发放奖补资金144000元;2017年“以奖代补”资金576000元已经纳入县级财政预算(240人,2400元每人每年)。

截至目前,沙洋县共排查登记精神病人266人,其中肇事肇祸精神病人39人,已成功收治12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无一起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引发案事件发生,成功实现了“犯罪控制住、家庭感受好、公众评价高”的效果。

2011年4月10日,五里铺镇十岭村村干部向五里铺派出所反映,称该村8组村民刘某精神病发作,正在自己家里乱砸东西,见人就打。接警后,该所民警火速赶到刘某家。此时刘某手持一把铁锹在其屋前追赶自己的妹妹,扬言要打死妹妹。见此情形,民警设法上前将其制服。考虑到其家庭困难的特殊情况,该所经申请,当天将刘某送往沙洋县精神康复中心治疗,其家人为此专门向派出所赠送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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