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前移审核关口,做到动议即审,该核早核。”

联合会审,层层把关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听起来名叫“回复”,真正落实起来,可不是签字盖戳那么“简单”。

举个例子,就一目了然了。

2016年,为加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辽宁省葫芦岛市纪委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室。针对市委组织部提出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信访室会同党风室、审理室、案管室、各纪检监察室,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在规定时限内,由各室主任对审核情况签字盖章确认,确保对审查对象廉洁情况准确权威回复。

可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涉及纪委内部多个部门。为把好这道关,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内部各部门统筹协调,有分工有合作,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写出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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