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认房又认贷”的新一轮楼市新政,从3月18日开始执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一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房贷记录的,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为60%以上,且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缩短为25年。
17日下午,新政发布后,房贷记录、首套房的认定标准、购房资格成为大家热议的关键词。为此,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参与本次新政制定工作的北京市住建委业务负责人,对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首先强调,本次的政策是针对接下来在北京购买住房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商业办公类非住宅不在本次政策执行的范围内。
焦点1 在外地贷款买过房 非首套!
在外地贷款买过住房但房贷已经还完,在北京没有住房,接下来贷款买住房的话,是否可以算作首套房,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
该负责人介绍,央行的征信系统是全国性的,在外地有过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记录,在北京也都可以联网查到,在本次的新政要求下,即使在北京无住房,但只要有过住房贷款记录,即使还清了,如果在北京购买住房,也将按非首套房贷政策执行。
那么,在外地全款购房没有贷款,在北京贷款买住房是否可算作首套房?该负责人说,本次执行的主要是住房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没有过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在北京购房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焦点2 配偶贷款买过房自己无房 非首套!
本人名下没有住房也没有贷款记录,但配偶在外地贷款买过住房,如果本人在北京贷款买住房算不算首套房,也被高频提问。负责人表示,这样的情况不符合首套房贷政策,本次执行的新政,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包括本人及配偶。
焦点3 购买自住型商品房 不影响!
在外地贷款买过住房,在北京没有住房,是否还能购买自住型商品房?负责人表示,新政的主要内容是针对住房的差别化信贷,以往政策中要求的购房资格,不受这次政策影响。只要符合现行政策要求的自住型商品房购买资格,依然可以申购。
■ 追访
新政首日北京严查房地产市场
3月18日是本次房地产调控新政实施的首日,北京市住建设委执法部门对部分房地产开发在售项目及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进行了随机执法检查,发现个别项目存在违规行为。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稻香四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稻香悦家园、北京鑫一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华郡尚品家园,存在销售现场公示资料不全、房屋销控公示情况不规范、未按一房一价公示房屋销售价格等问题,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安宁庄东路分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经纪业务等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执法部门已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将予以行政处罚。
负责人介绍,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执法检查行动一直在持续开展,今年前两个月检查发现,仍有小部分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违反政策法规和行业规范,违背职业道德,制造恐慌气氛,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等,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下一步,配合此次新政的实施,市住建委将会同发改、工商等部门继续加大联合执法查处力度,重拳打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对违规主体,将实施联合惩戒,确保调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 新政之变
对比以往的政策,17日印发的《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在房贷期限、首付比例、首套房认定标准上,都有所变化。
房贷最高期限降至25年
《通知》提出,无论购买的是否为首套房,都将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前最高的期限为30年。
首套房“认房又认贷”
《通知》并未调整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但在认定上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