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家电领域会在东南亚的越南、泰国、印度等国家考量布局,利用中国的研发、管理、技术优势,加上这几个区域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国际市场优势,进行布局。”全国人大代表、奥克斯集团董事长郑坚江表示,企业的竞争优势体现不是在国内,而是在全球舞台上。
全国人大代表、万丰奥特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陈爱莲介绍,万丰根据国际化布局需要,“走出去”再“请进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十二五”期间,先后收购加拿大镁合金迈瑞丁、美国机器人公司、捷克DF公司、钻石飞机工业公司,通过五年的跨国并购,已在全球1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实现了资本、科技、管理、人才、品牌等五个国际化。
全国人大代表、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季强也表示,东盟国家的产业结构和要素禀赋,较适合浙商进行产能转移。通过30多年发展,浙商积累的大量资本、技术和商业经验,可通过产业转移和技术资本输出,在东盟国家重新发展,再获竞争优势,“作为‘一带一路’重要枢纽,东盟将成为浙商国际产能合作的首选区域”。
代表献策浙商“抱团出海”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一带一路”作为中国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主动作为,更需与时俱进、因时而变。
尤小平观察道,目前由于政策体系的不完备、服务机制的不健全等原因,中国企业自发、零散、“单打独斗式”的走出去现象较为突出,这既不利于企业自身长远发展,也不利于建立和维护国家的良好形象。
由此,他建议国家、地方政府或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在具有战略性资源和新兴市场国家建立海外园区,并有序组织优势产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抱团“走出去”,提高企业走出去的组织化程度,提升整体竞争力,避免出现企业间的恶性竞争。
胡季强也表示,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制造业适合“抱团”出去,做好产能配套,最好的方法便是有一个国家级的龙头企业将整个产业带动起来,形成产业链。
针对企业出海的风险,陈爱莲表示,企业一定要结合“一带一路”和公司自身的战略规划,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她希望,中国企业在出海做跨国并购的过程中,相关机构能够全力支持,并在之后的经营过程中也能提供优良的服务。
尤小平也认为,国家应建立应急机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完善法律体系,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接轨国外法制体系,尽快研究制定境外投资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为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保证。
同时代表也建议,应搭建一个综合性服务平台,设立国家“一带一路”发展促进机构,得以在政策法规、融资渠道、外汇管理、风险评估、信息咨询、争端解决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支持。
相信“驼铃古道丝绸路,胡马犹闻唐汉风”的场景将以新貌再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