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只是个开始,让法律真正起到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受暴者安全的作用,还有漫长的过程

在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法律维权平台的志愿者之前,塔拉没有想到,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有这么多,就像平静海面之下的暗流,连接着深不见底的黑暗角落。

第一天参与志愿工作,她一个上午就接待了4名受暴者,觉得“整个人都晕了”。到中午,塔拉连饭都吃不下去,只喝了几口水。

“我们提倡的是,受害者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塔拉说。

截至2017年2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已收录涉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文书350份。

“关键是法律的贯彻实施。”湖南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彭迪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说,“好的法律条文要落实到每一个个案中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现实中的案例千差万别,没有一个是完全相同的,因此立法只是个开始,让法律真正起到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受暴者安全的作用,还有漫长的过程。”

《反家庭暴力法》的发布,让一直从事反家暴工作的彭迪“备受鼓舞和激励”。这一年里她明显感到,家庭暴力的社会关注度更高了,受暴妇女的求助意识也提高了,最重要的是,“职能部门的重视程度和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了”。

全国妇联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国共有17个省(区市),共计出台了110份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配套文件。

李莹期待国家进一步制定和推行《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细则。“我们现在就是要通过立法,提高家庭暴力的犯罪成本。”

据她解释,需要更新家庭暴力的定义,除了身体暴力和经济控制,也应当把性暴力、精神暴力纳入家暴范畴。此外,保护令制度、法律援助等具体的规则,也需要更加细化。

她举了个例子。尽管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后,“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但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一方面是执法成本太高,警力不足,缺乏监督,另一方面也没有具体划分权责。

“现在几乎是全看当事人是不是害怕法律,自己配不配合执行。我担心的是,当他们发现,触犯了保护令,只要没有构成犯罪,也只是受到司法强制措施,比如罚款,最多十五日以下拘留,甚至很多没有真正执行。他们就会觉得,也没什么事儿嘛!这个法律的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保护令就真的成了一纸空文。”

李莹的确遇到过这样的案子。她为一位受暴者申请到了保护令,但这位受暴者的丈夫用孩子威胁她,迫使妻子回到了他的控制之下。李莹已经联系不到她了。

章小云依然对未来怀有些许恐惧,偶尔还会做恶梦,她也想到过,前夫总有一天还会从牢里出来,那之后该怎么做,她现在“顾不了这么多了”。

她格外担心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两个女儿在她身边,但3岁的儿子在爷爷奶奶家。她担心,也许没什么机会再见到儿子了。

“我无能为力了。”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章小云的眼泪瞬间流了下来,无法再说下去了。

“不要放弃自己。”赵阿兰希望对这些与她有着相似经历的受暴者说,“自己活好了比啥都强。”

赵阿兰开始了新生活,过去的一切,成了让她“不去想也不敢去想”的噩梦。她打着零工供儿子读技校,觉得虽然日子过得辛苦,但她终于有底气,在太阳底下挺胸抬头了。她想让所有亲戚朋友,都来看看现在的自己。

(为保护受访人隐私,文中赵阿兰、章小云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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