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好正是扬帆时 回望中国第二批自贸试验区成立这十年
中国网4月21日讯 (记者 彭瑶)2025年4月21日,是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10周年。作为中国第二批设立的自贸试验区,它们在制度创新、产业集聚、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多重施策,切实发挥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先锋队”“桥头堡”作用,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为国内国际“双循环”不断提供新势能。
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2024年11月26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图片库
广东自贸试验区涵盖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聚焦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粤港澳合作等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十年来,广东自贸试验区累计形成772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237项在全省复制推广,43项被全国集中推广;成功引进108家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达到528个。
2024年,广东自贸试验区进出口7493.9亿元,占广东外贸总值的8.2%,拉动广东外贸增长1.8个百分点。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一港通)”模式的实施,将货物平均堆存期由原来的5—7天缩短至2天以内,每年为企业节省物流成本2.2亿元以上。
2024年1—12月,南沙、前海、横琴三个片区分别新设企业10971、9551、4186户,实际利用外资分别为29209、172080、81118万美元。截至当年10月,前海注册金融企业突破4万家,融资租赁企业超1800家,约占全国15.9%,成为全国最大类金融机构集聚地。
在粤港澳合作方面,广东自贸试验区扩大对港澳金融、法律、会计等服务业开放,实现了港澳建筑师、工程师等24类专业人士备案即可执业,并落地了全国首家港澳资独资或控股的金融机构。截至目前,累计设立港澳企业已达2.9万家,实际使用港澳资金539亿美元。
资料图:天津港(2023年8月16日摄)。中国网记者 彭瑶 摄
天津自贸试验区是北方第一个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十年来,天津自贸试验区累计实施686项制度创新举措,49项试点经验和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215项在京津冀复制推广。
锚定创新,天津自贸试验区走在全国前列——出台国内首个自贸试验区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和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形成“双首个”数据跨境政策体系,率先发布融资租赁绿色评价机制,率先开展飞机离岸租赁对外债权登记业务、飞机租赁跨关区异地监管等,推动保税研发首次应用于航空研发领域,率先开展综保区外保税维修再制造……
聚焦开放,天津自贸试验区实施“船边直提”“抵港直装”模式,进口货物提箱用时压缩至最短1.5小时,出口货物集港压缩至1天至2天;开通“一带一路”相关航线60余条,60%以上的外贸货物来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截至2025年2月,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片区累计完成二手车出口5.6万辆,出口金额超14亿美元,实现出口额突破百亿元。
坚持协同,搭建三地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平台,FT账户政策实现三地企业共享;推动“北京研发、天津转化”,160余家央企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或投资项目超700余个,注册资金超7000亿元;率先开展京津冀通关一体化改革,共同推进港口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设立京津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协同服务专区。
2025年4月12日,一批重200千克的印尼鲜食椰子顺利抵达福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这是全国首票进口的印尼青椰。新华社记者 姜克红 摄/新华社图片库
福建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全省千分之一的面积,引进福建省四分之一新增外资企业,贡献六分之一外贸进出口额, 截至2024年10月,累计推出20批622项创新举措,其中全国首创275项、对台120项。
福州片区在全国首创跨境电商同业联合担保制度,设立跨境贸易专项补偿资金池,支持跨境电商蓬勃发展;2024年,以物联网为首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达450亿元,比增5%;先后建成两岸金融创新示范区、海峡基金业综合服务平台、基金小镇等一批金融载体;建设福州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十年来,厦门片区新增企业42966家,企业数年均增速11.6%;GDP年均增速10.7%,外贸年均增速12.3%。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空运进出口单证电子化、物流全流程可视化,海上运输“单一窗口”作为全国首个港口间船舶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达成口岸业务办理“一个平台、一次申报、一次办结”,极大提高了船舶进出港效率。
近年来,福建平潭累计推出对台创新举措79项。其中,全国首创50项,占全省对台创新举措的七成以上。2022年,福建省(平潭)台胞职业资格一体化服务中心设立,成为全国唯一专门为台胞提供职业资格综合性服务的平台。平潭片区通过创新“三调三进”涉台解纷新模式、设立“同心圆”法治驿站等措施,为台胞台企提供一站式、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服务。
各自贸实验区提出实施提升战略的发展目标。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我国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自贸试验区步履铿锵;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一大批有益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经验与创新成果从这里走向全国。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202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广东、天津、福建等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2024年8月29日,中央深改委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的自主权,提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鼓励先行先试,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探索”。
2023—2024年,福建、广东、天津自贸试验区先后印发提升行动方案及配套文件,在扩大制度型开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强联动创新发展等方面出台具体措施,并分别围绕自身区位优势,结合特色产业,提升辐射带动和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
风好正是扬帆时,奋楫逐浪向未来。自贸试验区正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在变局中屹立潮头,不断书写高水平对外开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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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赵晓雯 魏婧 王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