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国土部召开发布会,公布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表示,今年国土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
小产权房,身份已明难题犹在
中央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不予确权登记发证。
界定很复杂确责有分歧 处理难找人
“小产权房”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了,从它一“出生”,就被打上了“违法”的标签,政府部门曾屡次发出禁买警告的通知,停工停售甚至拆除的整治也没断过,但为什么到现在,也没能出台一个明确的处理方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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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了
从现有法律来看,小产权房的确是“非法产品”,不受法律保护,但我们要看到,小产权房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了,而是一个与体制、机制有着密切关系的政治、经济、民生问题。不能只从法律上来审视小产权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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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清理小产权房也需理性认识
小产权房为什么不能尝试去突破去改革,却让人们承担改革滞后带来的害处呢?
小产权房清理工作不能搞“一刀切”
“小产权房背后是如何看待城乡住房资源配置的问题。” 张泓铭认为,目前我国的住房体系将农村与城市完全割裂,农民一般拥有较大较宽松的住房环境,而城市居民相对住房紧张,从节约社会资源角度说,城乡住房体系应该完全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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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颇似附生在高房价身上的寄生虫
实际上,目前的商品房价格高企,别墅用地停止审批,也就让集体用地和宅基地成了“香饽饽”,而恰恰集体用地的管理及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办法始终是土地管理中的难点,也是空白点。这使得有许多需要购房的公民不得不将目光投向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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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小产权房问题要积极也要稳妥
当有关部门左右为难时,不如集思广益,就怎样解决“小产权房”问题问计于民。
清理小产权房关键要“居者有其屋”
如果房价远远超出百姓的经济承受能力,即使政府再三强调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与后果,小产权房仍有其顽固存在的市场理由。高房价语境下,如果不冒险购买小产权房,普通消费者恐怕只能“望房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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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尽早摊开“小产权房试点”底牌
就眼下而言,公众乐见的不是国土部“情理小产权房”的铿锵表态,而是尽早摊开“小产权房试点”的底牌,明明白白告诉我们:试点城市名单有哪些?又打算采取什么样的举措来治理?这样也好让众人大致窥见相关部门治理小产权房的诚意和决心,心里好有个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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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小产权房买卖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要真正管好小产权房,政府仅强调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远远不够。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要拿出实际行动让百姓“居者有其屋”,让他们不再依赖小产权房就可以享有安居尊严。■策划:王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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