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全国总工会、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决定联合举办第十二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铁路、金融、民航等全国产业工会推荐的89个标兵候选单位和91位候选个人于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予以公示,即日起至8月5日期间接受公众投票。欢迎广大职工踊跃参与投票或留言。
       对公示中任何候选单位或候选个人有异议者,请于 8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全国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E-mail:xuanchuan_01@126.com);也可传真或邮寄至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以邮戳日期为准)。

    传 真:010-68592083
    通讯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10号
    邮 编:100865
    联 系 人:李华,何紫凌
    联系电话:010-68592077,68592073
    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 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为7月20日00:00--8月5日24:00。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候选单位(89个),标兵候选个人(91名)。
       3. 登陆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首页,进入活动专区投票,将标兵候选人、标兵候选单位的复选框勾选,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投票。
        4. 排名不分先后,每个IP地址对同一候选人、同一候选单位限票一次。
        5.每张选票所选候选单位最少15个,最多20个,所选 候选个人最少15名,最多20名,少填或多填都视为无效票。
         6.本次评选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举办单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兼传真):010-68592083,电子邮箱:xuanchuan_01@126.com

    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
    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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