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面对“硬实力”领域的竞争劣势,法国大力推行“文化外交”,试图凭借自己的“文化软实力”重建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在全球化趋势愈演愈烈的情况下,法国一方面借助“文化例外”和“文化多样性”抵制美国文化产品的强势冲击,保护本土文化产业;另一方面以文化传播与合作为轴心构建庞大的对外文化传播网络,建立法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纽带。法国文化外交的这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法国国内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有效地帮助法国重塑国家形象。作为文化底蕴同样丰厚的中国,面对文化全球化造成的冲击和挑战,应借鉴法国文化外交的精华,促进自身文化的发展,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技进步打破了国与国之间的时空界限,拉近了各国人民的距离,各国之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日趋频繁,全球化进程愈发加快。在此背景下,除了经济、军事等传统“硬实力”领域的竞争,各国更着眼于强化自身在语言、文化、艺术等领域的“软实力”,以此改善国家形象、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国际地位,“文化外交”应运而生。这是一种有别于以传统“硬实力”为依托的新式外交思路,引起国内外诸多学者的关注。

文化外交与全球化

文化外交(cultural diplomacy)一词最早出现于1934年出版的《牛津英语大词典》,指的是英国议会鼓励海外英语教学的做法。今天,我们所理解的“文化外交”一般是指一国政府所从事的、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对外文化交流行为(李智,2005)。文化外交与政治外交、经济外交、军事外交等外交领域一样,是一国总体外交的有机组成部分,着重突出政府在对外文化关系中所起的作用。

历史上,法国是较早有意识借助文化交流方式传播本国文化的国家之一。早在16世纪,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François Ier)就与奥斯曼帝国统治者苏莱曼大帝(Suleymanthe Magnificent)签订条约,保护法国在该地区的基督教徒,允许其传播法语和法国文化。17世纪,红衣主教黎世留(Richelieu)及其继任者马扎然(Mazarin)向国外派遣法国文化传播使节。18世纪,欧洲各国宫廷纷纷设立“文化顾问”一职,伏尔泰(Voltaire)、狄德罗(Diderot)、卢梭(Rousseau)等法国著名作家和哲学家都曾担任此职务,向所在国家的君主和民众传播法国思想和文化艺术。19世纪上半叶,法国在欧洲的影响范围扩大到了地中海沿岸。20世纪初,伴随着法国政治上的政教分离,政府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有了更多的自主权, 以更加直接的姿态介入文化领域,一大批对外文化传播机构相继问世:艺术去中心化局(Service de décentralisation artistique)、对外文化关系总司(Direction générale des relations culturelles et des œuvres françaises)、法国艺术行为联盟(Association française d’action artistique)、法国思想传播联盟(Association pour la diffusion de la pensée française)等。

由此可见,法国拥有悠久的文化外交传统,政府坚持以文化交流合作为轴心,以海外法语教学为主要手段,对外推广法国语言与文化,促进本国文化的繁荣,增强民族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文化外交对维护法国的大国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全球化的今天也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

随着交通运输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规模也日益扩大,逐渐扩展至经济以外的其他领域,催生了文化全球化。自诞生起, 文化全球化(cultural globalization)就是一个炙手可热的名词。一方面,它增强了各国间的文化交流,特别是文化产品的国际流通,活跃了国际文化市场,使消费者有机会接触世界各地的文化;另一方面,由于全球化以市场为导向,往往是一国的经济实力决定其文化产品在国际文化市场上的地位。因此,像美国这样的经济强国具有压倒性优势,其好莱坞出产的影视作品如洪水般涌向世界各地,在国际文化市场上的份额首屈一指。

面对文化全球化,法语的国际影响力下降。两次世界大战后,英语逐渐取代法语的“国际普通话”的地位,成为国际主流语言。各大国际组织都将英语作为其官方和日常工作语言。以1970—2010年欧盟机构常用文件起草语言为例,用法语编撰的文件比例从1970年的60%下降至2010年的7%,而用英语撰写的文件数量以151%的年增长率增长,从1989年仅占欧盟机构文件总量的30%上升至2010年的77%(李清清,2014)。另外,文化全球化对法国的文化产业造成巨大冲击。由于法国一向贯彻“以精英受众为主,兼顾一般受众,以影响当下或未来的决策者和话语权掌有人为重点”(彭姝祎,2009)的文化发展模式,使得法国文化产品在民众中的接受度和影响力大打折扣, 而以休闲性和娱乐性为特点的美国大众文化产品受到法国消费者的青睐。

面对以上困难和挑战,法国并没有放弃文化外交战略,依然将文化外交作为提升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和支撑。法国政府适时调整方针政策,采取攻守结合的方式,应对美国文化入侵,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扩大法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法国文化外交的“守”与“攻”

“守”:文化例外与文化多样性

文化例外(cultural exception)是指文化产品不同于普通商品,不能完全交由市场自由调控。1993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美国指责法国在视听领域采取扶持措施是贸易保护主义做法,与关贸总协定自由贸易的精神背道而驰,强烈要求将视听产业纳入自由贸易范畴。美国认为政府有权资助音乐、戏剧和舞蹈等艺术领域的发展,但是电影电视并不属于该范畴,仅仅是一种普通的娱乐活动。但在法国看来,视听产品作为思想和价值观的重要传播载体,在本质上与其他形式的文化活动并无二致,应该受到特殊对待。

文化例外的提出至今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法国的视听产业,帮助其抵制以好莱坞影视产品为代表的美国文化产品的冲击。然而,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世界文化交流愈发便捷与密切,文化例外越来越受到质疑,认为法国是借“文化例外”之名行“文化排斥”之实。因此,自1999年开始,国际上逐渐放弃文化例外的提法,采用“文化多样性(cultural diversity)”这一新概念。2001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次大会开幕式上,法国总统希拉克宣称“应对文化全球化,就是要提倡文化多样性。这种多样性是建立在确信每个民族可以在世界上有自己独特的声音,每个民族能够以自身的美丽和真理充实人类财富”(朱伟明,2007),正式表明法国倡导文化多样性的立场和决心。自此,法国对外文化政策的重心也从“文化例外”转向“文化多样性”,从着眼自身文化利益的狭隘文化观转变为以一种更加开放包容的胸怀参与和促进世界文化繁荣发展。

然而,文化多样性并不是一把万能钥匙,它虽然克服了文化例外的某些弊端并得到更多国家的支持,但并不能完全取代文化例外。事实上,文化多样性和文化例外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正如法国前文化部长凯瑟琳·特劳特曼(Catherine Trautmann)所言:“文化多样性并不能取代文化例外。这两个原则在法国文化政策中承担的作用是不同的,文化多样性是我们在文化谈判中追求的终极目标,而奉行文化例外原则在我看来是不容置喙的,是实现文化多样性目标的手段。”(Ministère de la culture et de la communication, 1999)

“攻”:文化传播与合作

法国虽然是历史上著名的文化大国,但世界人民对法国文化的认知更多地停留在法国昔日的辉煌:启蒙思想时期法语的辉煌地位、新浪潮时期的法国电影、古典主义法国喜剧和浪漫主义法国文学等。面对对外文化宣传与国家文化发展的滞后性,除了继续弘扬法国传统文化,展现“现代法国”成为法国文化外交的重中之重。为此,法国政府主动出击,以文化传播与合作为核心,借助语言文化推广和文化产业“走出去”,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为法国文化塑造新形象。

在对外文化传播与合作方面,法国拥有一个庞大的对外文化传播网络, 由法语教学网络(法国文化中心、法语联盟)和对外视听网络(法国世界媒体集团、法国电视5台)构成,是对外传播法国语言文化和举办各类对外文化活动的主力机构。

法国文化中心(Institut français)创建于2010年7月27日,是一个由法国外交部和文化部共同监管的对外文化行动公共机构,主要负责促进国际艺术交流;分享法国的技术创新;传播法国电影和视听文化遗产;支持南方国家的文化发展;鼓励法语传播与学习;组织“文化季”“文化年”“文化节”,在法国或海外开展文化对话;提高创作者的国际流动性;协调和促进法国地方政府的海外文化行动;为法国文化传播网络的工作人员提供职业培训。法语联盟(Alliance française)创建于1883年7月21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协会组织,致力于法国语言和文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全球范围内促进法语教学,使公众更好、更全面地了解法国以及其他法语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促进世界文化多样化发展。除了法国文化中心和法语联盟两大语言文化传播机构,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时代,法国还成立了世界媒体集团(France Médias Monde,FMM),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向全世界传播法国语言与文化。法国世界媒体集团聚集了法兰西24小时(France2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adio France Internationale,RFI)和蒙特卡洛中东台(Monte Carlo Doualiya,MCD)三家媒体,与法国电视5台(TV5 monde)一起向世界各地输送各类法语节目。

法国对外文化传播的另一主要举措是扶持国内文化产业“走出去”,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扩大法国文化产品出口,尤其是图书和电影两个领域。

出版业是法国第一大文化产业,对外图书出版是法国在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文化推广的优先途径。法国政府鼓励作家创作符合海外市场需求的图书、补贴图书出口公司、资助法国出版商参加大型国际书展、促进法语图书外译、资助海外法语书店购买和推广法语图书。此外,法国还是电影大国,政府通过国家电影中心(Centre national du cinéma et de l’image animée,CNC)和电影联盟(UniFrance)两个机构实施相关扶持政策。前者成立于1946年,对电影的扶持主要有两大着力点:一是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为高质量法国电影的拍摄提供资金支持;二是设立“票房预付款(Avance sur recettes)”制度,为一些独立电影和艺术电影的拍摄提供资金支持。后者成立于1949年,设有专门资助影片发行商和制片人的影片输出资助金,用于支持法语影片出口国际市场,资助发行法国影片的国外发行商,举办电影节、电影展等与推广活动。

法国文化外交对中国的启示

全球化时代,同样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国也面临与法国类似的局面, 美国、韩国和日本的文化产品占据中国文化市场的重要份额,中国传统文化面临外来强势文化的巨大冲击。对此,我们应秉持开放包容的心态,更要主动出击,采取更加积极的应对姿态。

一方面,弘扬传统民族文化,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全球化时代,法国高举“文化例外”和“文化多样性”两面旗帜,有效地保护了本国文化免受外来文化的冲击,为对外文化交流和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国也是文化多样性的坚决捍卫者。“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对于当下中国,保护民族文化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中国政府应致力于保护中国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把旅游作为促进民族文化保存和发展的首要之计;对外,加快推行“一带一路”战略,促进沿线国家文明的互通护鉴。

另一方面,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构建人类文明共同体。面对全球化造成的文化同质化和文化影响力衰弱,法国适时调整对外文化政策,完善对外文化传播网络,加强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对话,提高自身的文化影响力。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也是中国改革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一直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对外交流方针,一方面完善国内文化立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提供财政资助,吸引世界各地的艺术家来中国创作展出或交流合作;另一方面鼓励国内艺术家和文化企业走出国门,参加国际范围的文化交流活动,学习和借鉴他国有益的文化政策和举措。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法国文化例外政策及对中国的启示研究》(项目编号:17YJCGJW009)的阶段成果。

王吉英:中国海洋大学法语系讲师。

孙纯:中国海洋大学法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于《公共外交季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