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联合国5月24日电(记者徐晓蕾)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吴海涛24日表示,建设和平工作应坚持当事国主导原则,联合国及其他建设和平伙伴方应尊重当事国主导地位,根据当事国意愿和具体要求提供建设性帮助。

吴海涛当天在第72届联大全会审议建设和平委员会及建设和平基金报告时发言。他说,联合国建设和平体系自2006年设立以来,建设和平委员会、建设和平基金和建设和平支助厅等主要机构各尽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联大及安理会相关决议授权,协调国际社会支持冲突后国家开展重建,取得积极成果。

他说,建设和平工作应坚持当事国主导原则。建和工作的主体是当事国,在冲突后国家实现持久和平、稳定与发展,关键在于当事国自身努力。建设和平工作应坚持因地制宜。国际社会应从当事国国情出发,制定建设和平工作方案,重在提升当事国自身能力,实现自主发展。

他指出,建设和平工作应加强统筹,提高效率。联合国应发挥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建设和平委员会的优势,加强各方协调,形成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此外,建设和平工作应重视发挥区域伙伴作用。

吴海涛最后说,中国积极致力于促进全球和平与发展,愿同各国分享发展机遇和成果,为实现世界和平稳定和发展繁荣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中方愿同各国共同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维护国际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