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配图:儿童“邪典”视频(佚名 视觉中国)
中国网新闻2月2日讯(记者戚易斌 实习记者贾子墨)日前,国内各大视频平台播放“儿童邪典视频”一事引发公众广泛关注。这类视频起源于国外知名视频网站Youtube,如今已经悄悄流入了国内。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表示,已部署开展深入监测和清查。多个网站也开始自查和清理相关内容。
“邪典”一词源于“cult film”,是指某种在小圈子内被支持者喜爱及推崇的电影,往往手法独特、题材诡异,富有争议性。有一些作品因其独创性逐渐得到了主流的认可,具有一定的艺术性。但“儿童邪典视频”更多则是趣味变态,通过对经典的动漫形象再加工,充斥暴力、软色情和惊悚等元素,危害儿童身心健康。
“儿童邪典视频”危害匪浅
儿童时期是一个人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这个时候孩子常常具有很强的好奇心和模仿欲望,但其涉世较浅,分辨是非能力不够。而“儿童邪典视频”正是抓住了这一点,用明快的音乐混淆视听、用经典动画形象为掩护、将暴力等行为融入日常生活场景,使其内容极具迷惑性,引诱孩子观看。更有甚者制作出中国版“儿童邪典片”,将孩子作为拍摄对象。
对此,儿童青少年心理教育专家陈默认为,长期观看这类视频将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年龄小的孩子没有成熟的意识,在早期植入这类信息会造成极其错误的认知”。其中,血腥暴力的视频更会对孩子造成恐慌,对神经发育造成影响,容易造成后期注意力不集中,不自信等一系列严重影响。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前检察官邓学平称,视频网站应当加强自审自查,设置分级制度,屏蔽关键词的搜索引擎,对给儿童推荐的内容增加人工审核,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低龄儿童。家长应加强对儿童的保护监管,对孩子网上接触的内容多花时间把把关。
国外如何保护儿童上网安全
“儿童邪典视频”最早产生自境外网站,一经出现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抗议。在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方面,各国均有相关对策。
美国
近年来,美国社会同样深受“儿童邪典视频”的荼毒,被称为“艾莎门”(《冰雪奇缘》里的艾莎公主是这类视频中最常出现的主角)。去年7月,《纽约时报》专门报道了这一情况,引起了全美的关注。在社会各界的强烈抗议下,YouTube开始大规模下线这类视频、封禁账号。到去年11月,YouTube宣布删除了超过50个频道、15万则视频。
对于此类问题,美国主要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来遏止。200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Children’s Internet Protect Act),规定全国的公共图书馆必须给联网计算机安装色情过滤系统,否则图书馆将无法获得政府提供的技术补助资金。
同时美国政府部门还成立了专门机构保护未成年人网上安全。如司法部建立了打击儿童网络犯罪特种部队,为各州和地方的打击行动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力支持,帮助培训公诉和调查人员,开展搜查逮捕行动,协助案件侦缉。联邦调查局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辨认、调查网上发布的儿童色情图像,搜寻相关不法分子,对其进行法律制裁。美国邮政、海关等部门也经常参与和协助执法部门的有关行动,且成效显著。
英国
针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问题,英国建立了“政府+行业”的联合监管机制,设立了专门网站,向家长提供最新的网络安全信息。政府公布了24小时的儿童热线,家长和孩子可以随时就网络问题寻求帮助。
同时政府专门设立了保护青少年的“儿童开发与在线保护中心”,让公众、执法机构和网络业主间加强联系,跟踪并检举嫌疑人,防止犯罪分子以儿童为目标进行网络犯罪,都体现了立法和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移动内容管理方面,当前所有主要的英国移动运营商都已经自愿实施默认内容过滤系统,对手机网站内容进行分级标注,标明哪些内容不适合年龄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观看,并采用技术手段过滤那些不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
日本
有数据表明,2008年日本涉及网络犯罪的案件中,传播儿童色情物品案件254件,违反青少年保护条例有437件,同比增长90%。正是基于这种背景,日本政府2009年颁布实施了《保证青年少安全安心上网环境的整顿法》(又称《不良网站对策法》)。
该法对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行业管理协会、电信服务商、过滤软件开发商、网络内容服务商、民间团体和未成年人监护人等在保障青少年安全安心上网方面的义务作出了详细规定,并要求推广和不断升级过滤软件,以确保青少年的上网安全。
此外,日本各级警察部门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实施“网络巡逻”。警局职员在受警方委托的团体协助下,监控网站及论坛上危害未成年人的不良信息,一旦发现,警方可要求网络服务供应商或论坛管理者立即予以删除。
资料图:青少年上网(Maxppp 视觉中国)
斩断“儿童邪典视频”背后的利益链条
针对目前野蛮生长的“儿童邪典视频”,有网络平台行业人士认为,在其背后潜藏着一条外人难见的利益链条。“儿童邪典视频”通过“母婴”、“教育”、“经典动画形象”的标签,在算法的加持下能够轻易搜索到,点击量居高不下。而国内外视频网站通行规则是,只要视频点击达到一定数量,网站就会自动在视频开头或中间插入“贴片广告”。只要用户打开视频,广告就会自动播放,视频上传者由此获得广告收入分成。
无论是视频的制造和发布者,还是造成有害视频及信息传播的网络平台企业,均是“流量至上主义”的信奉者,他们为了一己私利而罔顾道德和社会责任。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认为,平台传播“邪典”内容,经主管部门提醒后予以纠正,将相关内容删除,平台将不承担责任,只能算作自身审查不严。但如果平台为了点击量或是盈利,在监管部门提醒后仍不履行删除的义务,网络平台服务商就是没有尽到自身的法律义务,涉嫌刑事犯罪。
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要求,网络运营者应监督用户信息发布、阻断非法信息、接受个人的监督、完善网络安全投诉和举报制度等。要用法律的手段斩断“儿童邪典视频”背后的利益链条,从根本上铲除这个灰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