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提出3年多来,我国商务部门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发扬丝路精神,通过加强规划引导、推进战略对接、完善合作机制,深化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目前,我国正积极推动与沿线国家交流沟通与务实合作。充分利用双边经贸联委会、混委会等现有机制以及区域次区域合作平台,发挥驻外经商机构作用,加强与沿线国家的交流对话,积极推动政策沟通和战略对接。
据介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往来不断提升。在贸易方面,积极完善贸易投资促进政策和便利化措施,扩大相互市场开放,利用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支持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同时,积极扩大自沿线国家进口,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中欧班列有序发展。开展一系列贸易投资促进活动,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广交会等大型综合性展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国际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的情况下,2016年我国与沿线国家实现进出口额6.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6%,约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5.9%。其中出口3.8万亿元,同比增长0.7%;进口2.4万亿元,同比增长0.5%。
在投资方面,积极拓展与沿线国家双向投资。推动出台完善企业“走出去”的促进政策和便利化措施,优化对外投资管理模式,强化服务保障,以工程承包为先导,以金融服务为支持,带动装备产品、技术、标准、服务联合“走出去”,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
同时,为进一步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我国正努力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载体作用,推动制造业和配套服务业企业抱团“走出去”并形成产业聚集,促进共同发展,降低“走出去”的风险。特别是作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进展顺利,取得早期收获,被誉为“一带一路”上闪亮的明珠。目前,中国企业在36个国家在建合作区77个,其中在20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建合作区56个,累计投资185.5亿美元,入区企业1082家,总产值506.9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10.7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17.7万个,对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业化进程、产业升级和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综合利用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资金,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二期、卡拉奇高速公路、中老铁路已开工建设,土耳其东西高铁、匈塞铁路等项目正在有序推进。积极发挥驻外经商机构的一线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此外,为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我国把自贸区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完成与东盟的自贸区升级谈判,积极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推进与马尔代夫自贸区谈判,启动与海合会、以色列等自贸区谈判,积极与沿线有关国家和地区发展新的自由贸易关系,努力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经济日报记者冯其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