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华早报》3月14日文章,原题:中国的网络女主播们正赚大钱,但税收人员要求其照章纳税 据内地媒体报道,北京地税局近日披露,某直播平台的女主播们去年收入高达3.9亿元,但她们并未及时照章纳税,因此今年最终补缴税款6000多万元。

在中国,网络直播已在去年扩大为规模超过90亿元人民币的行业。其中,在网上与观众聊天并表演的女主播们占据可观的市场份额。但跟踪这些人的收入绝非易事。她们的收入大多来自年轻男性粉丝们的虚拟礼物。

为解决这个难题,北京税务局已要求各直播平台主动为其网络主播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一名网红在多个平台直播、多处取得收入的问题,税务部门需加大跨省协查的力度。

内地一些网红通过在线表演每年能挣数百万美元。据报道,2015年中国最有名的一个网红挣了4600万美元,超过中国最有名的一名女演员同年2100万美元的收入。

除了“标准”收入,大多数女主播还通过要求观众“打赏”挣钱。

北京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如今网络主播们的收入将被列入偶然所得,因此他们将像彩票获奖者那样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该报道已引发网民热议,许多社交媒体用户都对一些网络女主播积攒的财富感到惊讶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