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地时间2017年1月24日,英国伦敦,英国首相特雷莎•梅离开唐宁街10号首相官邸。英国最高法院当天终审裁决,政府启动“脱欧”程序须经议会投票批准。这意味着议会取得了英国“脱欧”进程的主导权。(Jack Taylor/视觉中国)
中国网新闻1月25日讯 据外媒报道,英国首相特雷莎•梅原本计划在3月底前向布鲁塞尔发出退欧声明,并在2年后彻底结束退欧程序。但是英国最高法院的一纸裁决,打乱了政府的这一计划。
英国最高法院24日作出裁决:英国政府在宣布启动退出欧盟程序之前,必须获得议会批准。这样一来,3月底前启动退欧程序的时间表可能过于紧迫。
此外,以保守派首相为首的伦敦内阁现在担心,议员们将使拟议中的退欧计划打折扣,并要求与欧盟保持联系。议会的大多数议员被视为是亲欧盟派。去年12月初,议会以绝大多数票通过政府的脱欧时间表,但是该决定不具约束力。
相反,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地方议会对英国的脱欧声明没有参与权。这是24日最高法院同时做出的裁决。
法院裁决公布后,英国政府做出的第一反应是“失望”。英国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在此项审理中代理政府杰里米•赖特表示,政府仍将“全力以赴”执行最高法院的决定。
首相原想避开议会
特雷莎•梅原本打算避开议会直接向布鲁塞尔正式提交脱欧声明。她认为,在去年6月的全民公投中多数公民已经投票赞成脱离欧盟。
然而,部分居民反对这样的做法,毕竟支持脱欧的公民只占极其微弱的多数。政治活动家、投资管理人米勒等一些公民提出诉讼。他们称,上诉最高法院并非是为了阻止英国退盟,而是针对退盟方式和方法。其论点是:在一个议会民主制国家,必须是议会说了算。公民投票结果仅仅是一个建议。
之后,英国最高法院于去年11月作出裁决,依照欧盟条款第50款启动脱欧程序,需要获得议会的批准。以特雷莎•梅为首的内阁继而提出上诉。现在,最高法院的11名法官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
与欧盟谈判的裁决意味着什么?
英国退盟的意愿已是不可动摇。“退盟就是退盟”,这是英国首相的口头禅。
欧盟首席谈判代表巴尼尔希望尽快得到英国的退盟声明。因为他知道,欧盟协定中规定的两年退盟期限非常紧迫。特别是欧盟已经定于2019年春季举行欧洲议会选举,如果再为英国的过渡阶段选举议员毫无意义。
巴尼尔认为,目前的欧洲议会需要时间来批准英国的退盟协定。因此他希望在2018年10月份之前结束同伦敦的退盟谈判。如果英国延迟提交退盟申请,时间会更加紧迫。
为何需要如此繁琐的谈判
巴尼尔的团队需要同英国政府澄清数百个问题。这位首席谈判代表称,谈判将分两个步骤进行:其一是解除英国迄今在欧盟的所有义务,其二是阐明未来的关系。
笼统地说,英国脱盟关系到很多欧盟协定中所规定的英国的权利和义务:英国政府承诺参与,将延续到2019年之后的财政计划将何去何从?欧盟的国际气候保护义务如何继续落实?此外共同的农业政策、捕鱼配额,与加拿大、新加坡的贸易协定,欧盟与爱尔兰和北爱尔兰之间的外部边界以及国防政策和反恐斗争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仅仅是其中的几个例子。
对于生活在英国的近300万欧盟公民以及生活在其他欧洲国家的上百万英国人来说,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是:如果他们留在目前的居住地,是否还可以继续享有迄今欧盟所给予的权利——从居留和劳动许可到与当地人一样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