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开创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明确了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进一步为新时代信访治理指明了方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做好人民信访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法治观念、源头治理,将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信访工作政治属性的鲜明体现,是做好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最大优势、最高原则、最强保障。始终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全过程,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形成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整体合力。

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

信访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纽带,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重要窗口和阵地。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中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立场,要践行“人民信访为人民”理念,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不断深入推行领导干部下方接访,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一线、矛盾最集中的现场了解实情、解决问题,让党员干部站到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利用法治思维、法治理论、法治方式,着力推动解决一批发展所需、改革所急、民心所向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不断厚植我们党长期执政的群众根基。

必须始终坚持法治观念

《信访工作条例》的实施,为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切实落实源头治理责任,实现预防法治化;分清性质、明确责任,实现受理法治化;严格程序、规范办理,实现办理法治化;严肃纪律、违纪必究,实现追责法治化;严格执法、违法必处,实现维护秩序法治化;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实现工作队伍专业化。

必须始终坚持源头治理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将信访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治本之策,是践行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最优途径。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始终把解决合理诉求、维护群众权益、立足抓早抓小作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不断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黄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