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全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烟草专卖局组织“香溢”志愿者们积极开展情景式、沉浸式、互动式普法活动,让民法典宣传直通群众、更接地气。
直播普法,学法有新意
“《民法典》中的诚信原则是什么?”
“见义勇为而受伤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交通工具上,乘客可以不按照自己的座位号抢座霸座吗?”
镜头前,镇海区局的“香溢”志愿者们正在开展一期“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的普法直播,当主播抛出这些问题时,留言区顿时就热闹起来了:“诚信原则对我们零售户很重要啊,求教求教”“坐车最烦抢座的了,快说说”……
为了让这次普法直播有新意、接地气,镇海区局组织“香溢”志愿者们提前半个月准备,通过网上收集社会热点问题、走访市场了解零售户学法需求等方式,汇集了32个高频问题,并围绕《民法典》的七编主要内容进行分类,形成一份热点清单。果不其然,当热点问题在直播间提出时,便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和频繁的留言,整场直播下来,不仅聚拢了人气,更激发了群众学习民法典的热情。
“以前普法直播,大多以读条目、作解释的方式为主,相对枯燥,缺少与观众之间的共鸣,这次我们换位思考,把热点问题拎出来讲,效果很好。”志愿者倪佳燕说道。
图为:“香溢”志愿者在进行民法典普法直播
驿站释法,解惑零距离
在镇海澥浦镇泓丰“香溢红色驿站”里,几个快递员正围坐在一起,神色认真地听“香溢”志愿者讲解着《民法典》。
“快递在买家签收之前,货物出现损毁责任谁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再结合《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也就是说,快递在买家签收之前出现损毁由卖家承担……”
一堂针对性的面对面释法课下来,快递员们受益匪浅,“这堂课讲到我心坎里去了,因为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但是没人跟我们这么详细地讲过,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我就不慌了。”
“我们打算以驿站为原点,辐射驿站的服务属性,针对周边快递小哥、环卫工人、外卖骑手等户外工作者,围绕常见纠纷、权益保障等方面开展专题释法,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中。”志愿者乐源说道。
图为:“香溢”志愿者在红色驿站给快递员释法解惑
家庭学法,护苗伴成长
“妈妈,什么叫无民事行为能力?”五月周末的一天,镇海区局员工裘娜正带着孩子学习《民法典》,书本虽厚,但裘娜每次都能通过口语化的解释和生活化的举例来帮助孩子理解民法典,孩子也渐渐喜欢上了这种亲子普法方式。
为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镇海区局组织员工开展“家庭学法”活动,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利用周末业余时间,与孩子一起学习《民法典》,加强青少年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帮助他们明辨是非,自觉抵制不良的文化及思想,促进健康成长。
图为:镇海区局员工利用周末业余时间,与孩子一起学习《民法典》
“家庭学法就是要营造一个家庭氛围,我们周末出门就带着《民法典》,孩子玩累了,休息的时候就能一起看看,现在我们已经学完了‘自然人’和‘监护’这两节,孩子很感兴趣,最近说话都像个小大人似的用法律用语了。”另一名员工赖瑾瑾说道。
下一步,镇海区局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传到他们心坎里,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和环境。(倪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