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5日讯(记者李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别于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法律与立法相关议题依旧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留下的重要法律空白,全国人大代表、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主任冯帆建议尽快启动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专门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冯帆。(受访者供图)

当前,数字经济正成为接下来一个阶段全球资源要素的新兴战略点,也是各国高度重视的发展领域。冯帆表示,资产数字化,是发展新型数字经济的必然选择。由于国情不同,海外资产数字化的模式不适合在中国推广,因此,中国的虚拟财产需要发展自己的科技以及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法规。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良好的法律才能为新型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加快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专门立法,既是加强国家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保护民众权益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强监管的需要。”冯帆告诉中国网记者。

国家已有规范的举措监管金融资产,但对于非金融虚拟财产,目前还是法律真空地带。2021年正式施行的《民法典》是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进行后续专门立法的依据。但是,目前《民法典》的规定属于概括式、宣示性的立法模式,在解决具体争议时,还无法将这一规定作为直接依据。

冯帆建议,采取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等各种适当的形式,明确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与范围;清晰界定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领域相关主体的法律地位,对其行为进行规范,促进产业公开、良性发展。她认为,应当将《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修订规划。在《数据与虚拟财产保护法》这一法律正式颁布之前,建议先由国务院起草颁布《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发布关于保护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的司法解释,由网信办、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总行、证监会等多个部委起草发布关于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登记、确权、交易的系列相关规章。

“还可以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出台‘先行先试’的法规政策,地方立法先行,发挥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加快中国特色非金融Web3等元宇宙科技在各地的发展。”冯帆指出,引导相关团体与机构加快制定相关各类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的技术标准(包括软、硬件、服务等),通过规范技术规范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业务与行为,推动自主科技创新,也能有力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

此外,冯帆还建议国家建立多个网络虚拟财产托管中心以及认证中心,对于购买国内网络虚拟财产建立保障机制,支持消费者对国内网络虚拟财产确权;同时推进以及鼓励数字金融保险制度,维护非金融网络虚拟财产发行方、交易平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责编:蒋新宇 张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