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23日讯 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文件共8个部分,包括: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文件指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切实稳定和提高主销区粮食自给率,确保产销平衡区粮食基本自给;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通过提升用水效率、发展旱作农业,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大力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在黄淮海、西北、西南地区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在东北地区开展粮豆轮作,在黑龙江省部分地下水超采区、寒地井灌稻区推进水改旱、稻改豆试点,在长江流域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
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保有量,大力推进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
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
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
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亿亩;实施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000万亩;支持盐碱地、干旱半干旱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
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化补贴兑付方式;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
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完善监测帮扶机制。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
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
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
三方面重点工作
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
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促进农副产品直播带货规范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支持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
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
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落实各类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实施“拯救老屋行动”。
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推广水冲卫生厕所;不具备条件的可建设卫生旱厕。
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
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强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渠道加快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办好特殊教育;实施医保按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深入开展市县巡察,强化基层监督。
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创建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推动实现“两新”
扩大乡村振兴投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
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
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启动“神农英才”计划,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
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
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