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在4月22日举办的“领导人气候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引用《荀子·天伦》中的古语,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应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中华文明历来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也是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2020年9月30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向世界发出“春城之邀”,欢迎大家聚首春城昆明,共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大计,共建美丽世界。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将于10月11日—15日和2022年上半年分两阶段在中国昆明举行。此次会议以“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为主题,将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新目标。
作为首先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国家之一,中国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发展
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云南野象“旅行团”北巡,大熊猫从“濒危”降为“易危”,“微笑天使”长江江豚频繁亮相,三江源国家公园雪豹频繁现身,青藏高原“万羊齐奔”壮丽景象复现⋯⋯这些频频出现的关于生物多样性的新闻,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中国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治理;加快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步伐,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国家公园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高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识。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愿景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反复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就是因为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为基础的条件,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工作时强调,“‘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是规律,谁也无法抗拒。”
今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中国成效令人瞩目
作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中国积极践行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效。在2010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次缔约方大会制定的20个目标中,中国有16个目标正常推进、有望达成。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建立“三区三线”管控体系、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扶贫协同发展模式、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生态补偿机制,中国建立了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体系,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据初步测算,生态保护红线涵盖了约占国土面积18%的各类自然保护地,90%的陆生生态系统类型和85%的重点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保护。
自1992年签署《生物多样性公约》后,中国就在不断完善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近年来,中国出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仅2020年,我国就新颁布了《生物安全法》,修订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生物多样性法律法规体系越来越完善。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
自2015年起,中国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持续加大对破坏及危害生物多样性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跟踪评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执行进展。
2016年,在原环境保护部组织下,18个省(区、市)建立了74个红外相机观测样区,布设红外相机4400余台。以此为基础,中国初步形成了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全国建立749个以鸟类、两栖动物、哺乳动物和蝴蝶为主要观测对象的观测样区,布设样线和样点11887条(个),每年获得70余万条观测数据,掌握了典型区域物种多样性变化第一手数据。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入快车道,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思想认识程度之深、措施之实、制度之严、成效之好前所未有。不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
保护生态和环境的决心
2015年1月20日,在云南考察工作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大理洱海边的湾桥镇古生村了解洱海生态保护情况。走上木栈道,湖水荡漾,苍山云绕,总书记同当地干部合影后说:“立此存照,过几年再来,希望水更干净清澈。”
“立此存照”,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
在国际上,很多人说到中国就想起大熊猫。野生大熊猫主要生活在中国四川、陕西和甘肃的山区,是一种在地球上存在了至少800万年的动物界“活化石”。上世纪80年代的调查显示,野生大熊猫已经不足1000只。35年前,英国籍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约翰·马敬能第一次来到中国,带队世界自然基金会专家组制定拯救大熊猫的总体计划。此后,他在云南、江西、广西、海南等地长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并担任中国多个省份和自然保护区的顾问。
针对专家组当年提出增加大熊猫的数量“不仅要靠圈养繁殖,也要保护好它们的野生栖息地”的建议,中方认真组织开展相关保护工作,将原来零散的大熊猫栖息地连接起来,形成了栖息地走廊。“大熊猫栖息地保护面积增加了约一倍,中国政府为保护大熊猫付出的努力让人钦佩。”在马敬能看来,尊重和采纳专家建议,实施科学规划和管理,是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取得成功的经验之一。
2015年,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就将这些黑白熊从“高度濒危”调整成“濒危”;2016年,IUCN将大熊猫从“濒危”等级降为“易危”。当时中国的主管部门表示,IUCN的报告是根据相关数据和技术指标,从理论上作出的判断,着眼于实际工作情况和保护形势,认为大熊猫仍是濒危物种。今年7月份,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介绍,目前我国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达到1800多只,受威胁程度等级由“濒危”降为“易危”。
大熊猫的“降级”,生动反映出了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所做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以及中国的务实和决心。
“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多谋打基础、利长远的善事,多干保护自然、修复生态的实事,多做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好事,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
共同呵护地球家园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潘家华表示,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和第二大经济体,解决中国的生态环境问题,实质上是解决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以其独特的“大国体量”和“文明积淀”为世界可持续发展提供东方智慧、中国方案。
“我们要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共建繁荣、清洁、美丽的世界。”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习近平主席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今年4月举行的领导人气候峰会上,习近平主席用“六个坚持”全面系统阐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丰富内涵与实践路径。
中国是《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有关议定书的重要参与者与推动者。中国率先签署和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始终在建设性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最前线。从倡议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先后与100多个国家开展环保交流合作,到提出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以及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等新举措,中国展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定决心。
中国理念、中国主张、中国行动为国际社会注入信心、带来动力。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英厄·安诺生高度评价:一个强有力的、中国深度参与其中的多边体系,是扭转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的关键。
作为COP15举办东道国,中国高度重视会议筹备工作,认真履行义务,与国际社会携手努力,加强双、多边合作,努力将大会办成一届圆满成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
文︱《中国报道》记者 王哲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社、云南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