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有关情况。中国网 郭天虎 摄
中国网6月17日讯(记者 彭瑶)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在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设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孟玮说,在政策保障上,各部门会积极推动优先考虑将本领域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赋予浙江,并加强对改革试验、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在改革授权上,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需要,在科技创新、数字化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给予改革授权,允许浙江先行先试。其中,涉及重要政策、重要规划、重大项目的,以及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要按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针对示范工作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抓紧建立推动共同富裕的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更好反映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认同感。对于浙江在示范区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做到成熟一批、推广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