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开展清明祭英烈等相关情况。中国网记者 张艳玲 摄

中国网4月2日讯(记者 张艳玲)公安部2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出现的几起诋毁英雄烈士案件,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蓓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对此类犯罪保持严厉打击、强力震慑。

中华民族是崇尚英雄的民族,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李蓓表示,这为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惩戒此类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近期,江苏南京、北京海淀等地公安机关对网民“辣笔小球”、潘某等人在网络上歪曲事实、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3月26日,北京东城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了在网上发布丑化英雄烈士言论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怡。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诋毁、贬损、侮辱英雄烈士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坚决守护和捍卫英烈尊严。

“尊崇英雄、缅怀英烈、捍卫历史,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英雄不容亵渎,任何诋毁抹黑英雄烈士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李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