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29日讯(记者 董小迪)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把依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中之重,连续三年运用执法检查等法治手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全面清理,用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蓝天。
截至2019年底,全面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督促、指导地方人大修改、废止有关地方性法规941件,推动制定机关对存在问题的493件规章、2件司法解释及1.1万余件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或者重新制定,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内部协调统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表示,专项审查和全面清理工作纠正了降低标准、行政强制等与上位法不一致、相抵触,甚至立法放水的问题;督促有关机关和地方,制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所需要的配套法规;对发现存在滞后于上位法问题的,提醒制定机关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