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26日讯 据最高检消息,日前,湖南省衡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保锦(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保锦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黄保锦,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保锦利用担任衡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衡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郭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