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4日讯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讲好宪法故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宪法室联合全国人大图书馆和秘书局档案处,于12月4日至12月11日面向机关干部举办宪法历史文献资料展览。

据了解,此次展览分为五个板块,对一些珍贵的新中国制宪修宪历史文献资料和宪法宣传资料等进行展览,以历史的、直观的视角回望新中国70余年制宪修宪行宪历程,感悟新中国法治进步。

第一个板块集中展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第二、第三个板块呈现了历次宪法制定、修改的文本,以及立宪修宪过程中一些珍贵的会议资料、手稿手迹、草案修改花脸稿等。

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宪法,现行宪法先后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修改。其中,2018年宪法修改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以来修改内容最多、修改幅度最大的一次。

第四个板块主题为“感触宪法宣传”,展出了1982年宪法修改委员会关于群众来信的意见简报、基层人民群众的来信手稿以及多种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宪法文本,生动呈现了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制宪修宪的历程,反映了当时宪法宣传的盛况。

第五个板块则展示了法国、德国、西班牙、委内瑞拉等20多个国家的宪法文本,记录了全国人大与世界各国议会交往中的宪法交流。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对外交往中阐释中国道路、中国理论、中国制度、中国文化和治国理政实践的重要制度载体。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编辑:赵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