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1日讯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适用,统一司法标准,准确理解把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今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有效指引。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分别是:甘肃省泾川县王某民正当防卫不批捕案、河北省辛集市耿某华正当防卫不批捕案、江西省宜春市高某波正当防卫不起诉案、 湖北省京山市余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 安徽省枞阳县周某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湖南省宁乡市文某丰正当防卫不起诉案。

6起典型案例类型全面,包括不批捕案件2件,不起诉案件4件;指导意义典型,6起案例虽然都是正当防卫,但突出的重点各有侧重;案件起因多元,既涉及故意伤害、强奸、非法侵入住宅等,也涉及道路行车纠纷、暴力拆迁、传销等多发或备受社会关注的情形。

其中,江西省宜春市高某波正当防卫不起诉案是关于对暴力传销的防卫。据悉,近年来,传销犯罪仍处于多发状态,从2019年数据看,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9683人,位于所办理的刑事犯罪数第30位,略低于故意杀人罪。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非法传销往往伴随着对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严重侵害,容易滋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防卫人往往力量对比明显失衡,面对不法侵害如不采取防卫行为将可能遭受严重侵害。对于伴随严重暴力的传销犯罪,一方面要依法严厉打击以震慑犯罪,遏制传销犯罪的蔓延;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案例和普法宣传,支持遭受传销组织不法侵害特别是暴力伤害的公民进行自救自卫。

同时,检察机关提示,公民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不能滥用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利,遇到不法侵害,具备条件的还应优先选择报警等方式解决矛盾、防范侵害,尽可能理性平和解决争端。

据统计,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件中,认定正当防卫不批捕352件、不起诉392件。其中,2017年不批捕48件48人、不起诉54件55人;2018年不批捕91件91人,同比增长89.6%;不起诉101件101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增长分别为87%、83.6%;2019年不批捕187件187人,同比增长105.4%;不起诉210件212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增长分别为107.9%、110%,两年之间翻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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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

(编辑: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