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16日讯(记者 张艳玲)为促进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修订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依法依约禁止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违规转让借用或者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

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向其他用户转让或赠与公众账号使用权的,应当向平台提出申请。平台应当依据前款规定对受让方用户进行认证核验,并公示主体变更信息。平台发现生产运营者未经审核擅自转让公众账号的,应当及时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

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自行停止账号运营,可以向平台申请暂停或终止使用。平台应当按照服务协议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