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14日讯(记者 赵晓雯)记者今日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20年11月29日举行,报考者可在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于2020年11月29日参加笔试。

国家公务员局14日发布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明确,报考人员需满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要求。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公告明确,报考者可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1日0:00至11月7日 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

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0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