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17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17日发表《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

白皮书介绍,中国新疆把促进劳动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坚持把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持续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有效扩大就业容量,就业形势持续向好,各族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升。

白皮书指出,近年来,新疆劳动就业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劳动力素质明显提升,居民和职工收入稳步增长。2014年至2019年,新疆劳动就业总人数从1135.24万人增加到1330.12万人,年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6.3万人次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32万元增至3.47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8724元增至1.31万元。2014年至2019年,累计帮助33.43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2014年至2019年,累计帮助33.43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

白皮书还指出,新疆始终坚持以发展促人权,以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劳动就业促脱贫,在有效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同时,实现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发生率显著下降。2013年至2019年底,新疆共有25个贫困县摘帽、3107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发生率由19.4%降至1.24%。2014年至2019年底,累计实现73.76万户、292.32万人脱贫,2020年底可实现全部脱贫。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新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白皮书介绍,截至2020年6月底,全疆共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75.53亿元;55.24万人享受各项就业补贴16.95亿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97万人,新增创业4.18万人、带动就业6.9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16万人。

白皮书强调,新疆依法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获得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参加社会保险、宗教信仰自由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等各项权利。

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响应国际劳工组织倡议。白皮书称,新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措施,积极践行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最大限度保障各族群众充分享有劳动权,为在更高层次和更广泛意义上实现生存权和发展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辑:吴佳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