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神殿,位于意大利罗马。始建于公元前27年,为古罗马时期宗教建筑。罗马以宗教宽松为傲,万神殿里供奉着一万个神灵,但不同神灵的祭司各自为政,多元缺一体。
第六章 基督国教
(一)“上帝之城”与“人间之城”
西罗马帝国最后150年的主旋律,是基督教。
原始基督教,源于中东巴勒斯坦,是“渔夫和农人”的朴素宗教。这些底层贫民是罗马各行省从不在意的人群,也是拉丁语从未到达的人群。许多基督徒也不在意罗马,他们属于“上帝之国”的兄弟,而不属于“尘世之国”的公民。他们拒绝服兵役,拒绝任公职,拒绝向罗马多神献祭,拒绝向皇帝的雕像焚香跪拜。
罗马本土的多神教,没有严肃的道德规范[69],无法约制罗马社会堕落。罗马堕落源于富有。毫无节制的个人享乐成为了社会风尚,婚姻家庭责任全面瓦解,国家居然要靠立法来对独身施以重罚,要靠公务员升职来对婚内生子予以奖励。多神教已从宗教变成了娱乐[70],富贵人家花钱祭神,民众参会取乐,有事求神,无事享受。
罗马越堕落,基督教越高尚。罗马国家对底层贫民、孤儿寡母、残疾病人不闻不问,只有基督徒们竭尽全力去养老存孤,去访贫问苦,去照料瘟疫死者。再往后,不光是平民,有点理想追求的精英都开始信基督。如30岁就出任意大利总督的贵族安布罗斯,信教后放弃官职,散尽家财分给穷人和教会。如生于意大利富商之家的公子哥儿法兰西斯变卖家产,穿粗布长袍、赤足托钵募捐,“方济各会”由此而来。
多神教以宗教宽松为傲,万神殿里供奉着一万个神灵,但不同神灵的祭司各自为政,多元缺一体。基督教却纪律严明,在边远城市和蛮族地区建立了基层组织,在军队与宫廷中也发展了大批信徒,在罗马的躯体内形成一个日益壮大的“隐形国家”。
对这样强大的组织力和精神力,罗马起初感到恐惧,进行了300年屠杀迫害。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大帝转而怀柔,承认基督教合法,甚至赋予主教司法权,希望将“凯撒”和“上帝”统一起来。公元392年,狄奥多西皇帝正式确立基督教为国教,摧毁多神教的神庙。
罗马为什么要以基督教为“国教”?有史家说,是为了争取下层民众和平民士兵的支持。还有史家说,是因为多神教的神太多了,每个军人造反都宣称自己是某个神的后裔,一神教更有利于塑造绝对皇权。不管是哪一种,罗马皇帝们的愿望都落空了。
在君士坦丁宣布基督教合法的40年后(公元354年),罗马的北非行省努米底亚一个罗马官吏家庭,诞生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按照罗马精英模式,系统学习了拉丁语、希腊语、雄辩术、哲学,尤其痴迷于维吉尔的史诗和西塞罗的政论[71]。当他第一次阅读《圣经》时,因其语言简陋而斥“这部书和西塞罗的典雅文笔相较,真是瞠乎其后”[72]。他深研新柏拉图主义,也短暂信奉过摩尼教。无论哪种,都带着罗马式的慧辩。他的私生活也有罗马时尚——14岁就和一名底层女子婚外生育了私生子。
30岁那年,他去了米兰在罗马皇帝瓦伦提尼安二世的宫廷内当公共演讲家,颂扬皇帝,宣讲政策。罗马老政治家西马库斯认为他是希腊罗马古典文明的“火焰传承人”。然而,优渥的生活,自由的思想,宽松的环境,极低的私德门槛,都无法填补他心灵深处的缺憾。当他再次阅读“言语粗陋”的《圣经》时,却经历了一个无法言说的“神启时刻”。从此,他就变成了基督教最伟大的神学家奥古斯丁。他用已学成的希腊罗马知识,将基督教原始教义发展成庞大的神学体系。他的原罪、神恩、预定论、自由意志等思想,成为基督教教父哲学的集大成者。其后中世纪几乎所有的西方神学,都是给奥古斯丁做注脚。
被视为古典文明火种的精英,转头就开始清算希腊罗马。曾经的他为西塞罗的政论五体投地,皈依后的他改称西塞罗为“半吊子哲学家”;曾经的他为维吉尔的史诗热泪滂沱,唤作“我们的诗人”,皈依后的他改称维吉尔为“他们的诗人”;曾经的他为《埃涅阿斯纪》中的英雄辗转反侧,皈依后的他说,罗马祖先埃涅阿斯从特洛伊废墟上抢救回来的祖先神,连特洛伊都保护不了,如何能保护罗马?
公元410年,西哥特首领阿拉里克攻破了罗马,洗劫了三天三夜,被称为“永恒之城的陷落”。罗马民间出现了一种呼声,认为这是因罗马抛弃了自己的多神教而信奉外来基督教所遭致的“报应”。奥古斯丁拍案而起,写了《上帝之城》予以驳斥,并彻底否定了罗马文明。他说罗马建城的罗慕洛斯杀掉兄弟而得国不正,从一开始就埋下了败亡的种子。罗马的太阳神、战神和美神没能阻止罗马人道德败坏,也并没有抵挡蛮族入侵,毫无用处[73]。他引用西塞罗《论共和国》,指责罗马从来没有实现正义,从没实现“人民的事业”[74],因此不是共和国,只是一个“放大的匪帮”[75]。他甚至全盘否定了早期罗马战士“爱国即荣誉”的精神,认为所有的荣耀应该归于上帝[76]。连罗马早期的节制、审慎、坚忍都不是美德,只有基督教的信、望、爱才是。
奥古斯丁最后总结说,罗马的陷落是咎由自取,基督徒最终的期许是上帝之城。而教会正是上帝之城的代表。
(二)“国家之恶”与“国家之善”
奥古斯丁为什么称罗马国家为“匪帮”?考虑到罗马帝国如同“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考虑到长达200年乱军分肥的中央政权,考虑到上层精英对于底层人民的抛弃,奥古斯丁用“匪帮”形容晚期罗马可能有一定原因。
但按照中国人的观念来看,罗马再不好,也是母国。恨其腐败,难道不应该先去改革制度重塑精神,使之再次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外族入侵时,难道不应该先投笔从戎捍卫家国,等天下太平后,再去追求宇宙真理?怎么能在尚未尽到改造国家责任之前,就全然抛弃打倒。说到底,基督教虽被罗马奉为国教,但从未与罗马血脉相连。
这是汉朝与罗马又一不同之处。一方面,儒家政治的道德伦理严格于罗马多神教,“鳏寡孤独皆有所养”是从政者的天然责任;另一方面,法家的基层治理远胜于“控股公司”,不管是精英还是人民,从不认为“国家是非正义的匪帮”。这不是靠说教能达到的,只有在现实中见过“好的国家”,人民才会拥有长久记忆。
一神教在中国很难像在罗马那样发展。因为儒家信仰涵盖天理与人伦,文官组织又贯通精英与人民,没有留给任何一神教像罗马那样的空间。更重要的是,儒家敬鬼神而远之,以人文理性立国,中华文明是罕见的不以宗教做根基的古代文明。所有外来宗教进入中国后,都必须褪去非此即彼的狂热,在国家的秩序之下和谐共处。与基督教传入罗马的同时期,佛教传入中国。三百年后赶上五胡乱华,北方胡族政权大多信奉佛教,而所有胡族帝王都主动选择儒学为官方意识形态,都主动争取华夏正统,都没有变成佛教国家。中国对佛教不像罗马对基督教那样轻率,要么屠杀镇压,要么全盘接受,而是产生了中国“禅宗”。
中国很难产生奥古斯丁这种宗教家。因为基督教的上帝之城可以脱离人间而存在,中国的天道却要在人间实现才算数。儒家知识精英很难认同宗教大于国家,反倒认为,国家有难时“遁世”才是“非义”。“以遁世为非义,故屡退而不去;以仁心为己任,虽道远而弥厉”。因为儒家意识和国家已融为一体。儒家的“教会”就是国家本身。在儒家精神浸润下,中国化宗教都对“国家价值”有着深刻认同。道教一直有着致天下太平之蓝图,佛教也认为当政者治理好国家的功德绝不亚于当一个高僧。国家观念外还有哲学观念。基督教之前的希腊哲学既有个体也有整体。但经中世纪一千年的神权压制,导致宗教改革后的“个体意识”反弹到另一个极端,此后的西方哲学执着于“个体意识”和“反抗整体”。中华文明从不曾以宗教立国,没有神权压迫,也没有对个体的执念,所以中国哲学更关注整体秩序。
自基督教与罗马国家分离之后,残存的罗马知识分子,不再背诵维吉尔和西塞罗,剑术和《圣经》变成了进身资本,主教职位更能获取地位权势。罗马的地方贵族,也不追求“光复罗马”,而是就地转化为新的封建地主。罗马文化只有很少一部分得以继承。罗马之后再无罗马。
中国东汉末年大乱不下于罗马。上层宦官外戚奸臣党争轮番权斗,基层百万黄巾军大起义。此时,在朝堂上,总站着一批杨震、陈蕃、李膺、李固、范滂这类的忠臣士子,不顾身家安危,成为黑夜中的盏盏孤灯,最后死无葬身之地。在草野之中,总生出一批桃园结义刘关张之类的贩夫走卒,主动为国家兴亡尽匹夫之责。他们永不抛弃国家永不抛弃道义。这是中国士民的主流。历史上出现的诸多昏君乱臣,从未阻断过这一主流。这一主流,虽没能改变两汉灭亡的结果,却始终高悬出一个价值观。任何逐鹿天下之人,都必须遵守这一价值观。士民信仰倒逼着英雄选择。
有人说,中国哲学中没能产生西方独立自由,是阻碍政治现代化的精神缺陷。实际上,现代西方政治中把“国家当成恶”的“消极自由”精神,不是来源于启蒙运动,而是来源于基督教中“上帝之城”与“人间之城”的分离。基督教将“罗马国家”视为恶。到最后,天主教会也被视为“恶”而被宗教改革攻击。除了上帝之外,在“众生皆罪人”的尘世间,没有任何由“人”组成的机构有资格领导其他人。从洛克的保护私有产权的“有限政府”,到卢梭的基于公共意志的“社会契约政府”,再到亚当·斯密只能做“守夜人”的政府,都是为了防范国家之恶。
而中华文明是相信“国家之善”的。儒家相信人性有善有恶,只要见贤思齐,化性起伪,总能够通过自我改造,建设成一个更好的国家。就像“国家之恶”的概念不是凭空产生的一样,“国家之善”的概念也不是凭空产生。两汉儒法并行后的盛世记忆,又将“好国家”的信念传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