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4日讯 日前,教育部、中组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六部门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着力保障乡村教师地位待遇,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提升乡村教师职业保障力。
《意见》指出,要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在核定绩效工资时,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调整绩效工资结构,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加大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在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
(编辑:吴佳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