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10日讯 8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作的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国家监委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主题确定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备受关注,极具深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把国际追逃追赃提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追逃追赃工作建立起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机制,有力统筹协调国内国外资源,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布下追逃追赃的天罗地网,不断强化对腐败分子的震慑。国家监委成立后,被赋予统筹协调反腐败国际合作职责,成为“置顶”项工作,追逃追赃的资源和力量进一步整合,改革的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选择追逃追赃工作作为首次报告专项工作的题目,说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国家监委和有关部门工作卓有成效。

这次国家监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亮出的追逃追赃“成绩单”可谓亮点纷呈。2014年至2020年6月,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7831人,追回赃款196.54亿元,仅国家监委成立两年多就追回3848人,追回赃款99.11亿元,追回人数、追赃金额同比均大幅增长,“一个个数字就像一枚枚勋章,展现的是党中央追逃追赃的坚定决心,反映的是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制度红利和治理效能”。事实和数据证明,这项工作扎实、有效、规范,经得起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

追逃追赃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应对不少问题与挑战。下一步,国家监委将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指导下,继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健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方面的法律规定,完善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逮捕程序,推动中国法律的域外适用,与更多国家商签批准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不断健全追逃追赃条约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和监督,是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的重要支撑,必将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打虎”“拍蝇”“猎狐”一个不落,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付静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