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31日讯 据最高检消息,日前,因涉嫌受贿罪等,云南、浙江两名副厅级干部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原副主席(副会长)杨勇明(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杨勇明作出逮捕决定。

浙江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朱恒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恒福作出逮捕决定。

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