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14日讯 财政部、税务总局今日发布《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为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公告对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电影行业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另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编辑:张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