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3日讯 据最高检消息,因涉嫌受贿罪等,日前,浙江省丽水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景飞(副厅级),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刘振学(副厅级)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景飞,2005年至2016年,利用担任遂昌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庆元县委书记,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书记,丽水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办学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振学,利用担任枣庄市峄城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