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25日讯 据最高检消息,日前,因涉嫌受贿等罪名,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杨树军(正厅级),四川省成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刘琨(副局级),陕西省铜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副厅级)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树军,在任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遂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志强,在担任铜川市耀州区区长、区委书记,铜川市副市长,铜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矿产资源整合、职务晋升、就业安排、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指使他人为自己伪造虚假身份证件并使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