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25日讯(记者 董小迪)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回应了有关美国吉利德科学公司在研药物“瑞德西韦”在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

“瑞德西韦”是美国吉利德科学公司正在研发的新药,前期主要用于治疗埃博拉出血热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疾病,美国有报道称,该药用于治疗新冠肺炎产生了初步效果。目前,该药还处于临床阶段,在全球任何一个国家都还未获批上市。武汉的多家医院正对该药进行临床试验,试验结果4月27日才能公布。

据目前公开的情况,吉利德科学公司围绕“瑞德西韦”在中国申请了8件专利,保护范围涵盖化合物的核心结构和类似结构及晶型,以及相关的制造方法、用途等。目前,已有3件专利得到授权,还有5件正在审查中。

针对“部分中国药企声称开始着手生产‘瑞德西韦’的仿制药”一事,何志敏表示,药品是特殊的商品,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且药品研发投入巨大、时间长、风险大,特别需要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规定的例外情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无论是原研药还是仿制药,都需要经过药监部门的严格审批才能上市。对医药企业来说,在生产、上市与专利相关产品时,都应依法进行,不仅要通过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批,也要尊重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

如果有专利权人认为有侵权行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仲裁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专利法的框架下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