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21日讯 日前,因涉嫌受贿罪,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施平(正厅级),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闵光道(副厅级),陕西省汉中市委原常委、秘书长牟晓非(副厅级)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施平,利用担任原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处长、直属征收分局局长、原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补贴申报、工程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松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闵光道,在担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延吉市委书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副州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发包、承揽、验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地址迁移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牟晓非,在担任勉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汉中市汉台区委副书记、区长,汉中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