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13日讯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今日发布通告,要求省内企业2月20日前不得复工,学校继续延迟开学。

通告明确,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通告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下沉到村(社区)基层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居民(包括在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编辑:郭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