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29日讯(记者 张艳玲)日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来粤人员管护,加强在建工地监测,强化城市公园防控,疫情结束前严防在公园开展跳广场舞等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迅速成立指挥部或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根据疫情变化,即时研究对策,配合做好联防联控联治工作。

疫情瞬息万变,迅速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止疫情传播。

通知要求,迅速对全省32000多个在建工地、各地市政环卫单位以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排查,摸清底数,精确到人。对目前已在疫区休假的从业人员登记造册,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进行联系,要求其在未收到企业通知前,暂缓返回广东,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对节日期间未停工的工程项目,所有在岗人员都要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作记录,特别要确保近期出入过疫区的人员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少于14天,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进行变通。

通知指出,按照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督促各地在每一个工作场所特别是工地现场、工人生活区等设置体温检测点,确保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按时配发口罩,确保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工作场所,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作场所,抵制食用野生动物;要求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工地疫情监测,对所有在建工地从业人员实行疫情日报制度。

鼓励和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延迟开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防控,强化工地饮食、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开工后对从业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建立假期与疫区相关人员接触情况报告台账,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等。协助房屋市政工程建设企事业单位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要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及时送院诊治。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公园室外区域及办公场所的清扫、保洁及消毒力度,为作业人员及时配备必备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对其工作、休息环境及劳动工具设备及时消毒。疫情结束前,严防在公园内开展群聚性聚会、跳广场舞等活动。

及时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禁止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供水水质监测,严防供水水质污染;加强排污口及排水单元管控,做好水厂运行监测,严禁污水直排;对生活垃圾运输工具和处置场所以及城市公厕等及时消毒,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妥善做好医疗机构等相关场所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确保环卫工作在作业服务中防护安全。

通知还要求做好物业小区管控,督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和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门卫、保洁等岗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身体不适的要立即停岗隔离观察;认真做好小区出入口、楼栋大堂、箱式电梯等人员流动场所的环境清洁和卫生消毒工作,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完善外地车辆、人员进出小区管理制度,做到防控无盲区;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重点观察人群的登记和报告工作。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暂停举办集中宣传、促销等公众聚集活动。

(编辑:张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