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28日讯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老年人感染率,尽最大努力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

《通知》指出,我国老年人数量多,老年人免疫功能弱,是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和高危易发人群,本次疫情的危重症人群中老年人居多。且时值春节,农民工大批返乡,农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农村留守老年人被感染机率增大。

《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居家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媒体网络及上门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全面掌握辖区内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信息,做好健康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村医的作用,重点做好留守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工作。

社区老年活动室、老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老年大学等场所,家政、助餐、助洁等为老服务机构,要加强对服务人员疫情防控基本知识宣传,帮助老年人做好防护工作。尽可能避免老年人聚集和集体活动,做好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为老服务场所的消毒及空气净化。注意调配针对老年人的医护力量和防护物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发热老年患者要立即转诊到定点医院就医。

《通知》明确,老年互助幸福院暂停服务。老年康复、护理等机构应当做好在院老年患者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院内感染,做好发热老年患者的筛查、登记等工作。一旦发生疑似肺炎疫情,立即转诊到定点医院。

已经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协议养老机构的技术指导,落实老年人优待和就医绿色通道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内所有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停止举办聚集性活动,实施严格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及时采购发放日常防护用品。

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养老机构内应当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品,具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设置隔离观察室,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根据防控需要,必要时对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老年人新入住,因特殊原因外出后返回的老年人应当了解其前期生活情况,并做好相关检查。

严格落实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做好机构内老年人的健康监测和防护工作,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老年人建立明细表格,并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送医,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确诊或疑似病例。

各地将统筹安排好防控物资和资金支持,保障辖区内养老机构的防控物资供应。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办)将加强对老年人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编辑:董小迪)